言情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苏辰安的科举之路 > 第164章 律法题(2/4)
定这个孩子“已明事理,当斩立决”。

    苏辰安笔下的动作不停,有了思路,已经有了前人的方法,他这一番断案,哪里会有什么问题。

    “若按照大成律法,男孩的确无罪,可要出于个人的良知来说,男孩有罪。

    取一碗白米饭,筷子一正一反摆着。如若男孩,把筷子摆好,那么他就不算是年纪小,不懂事。

    既然清楚筷子的正反,那么也懂得是非黑白。

    那么在你年纪小,不懂事为由根本就站不住脚,所以,孩童虽小,犯下的罪状,却不能就这么轻飘飘的揭过。”

    当良知与律法的冲突上升到一个一定要解决的程度上,那就不能拖着。也不能给全天下的孩童一个错误的信号。

    如果说那个孩童被判定为无罪,那么以后是不是全天下的孩童都能够在故意杀人或伤人之后都不付出任何代价。

    有的只是一句,孩子还小,不懂事,就轻飘飘的接过去,仿佛所有的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还有那一句,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做了一辈子好事的人,别人会觉得是理所应当。

    可一旦那个好人开始不做好事之后,迎来的将会是全天下的谩骂。

    至于经常做坏事的人,下场就好多了,他们无恶不作,只是稍稍的表现自己想要回头是岸,重新做人。

    就会得到歌颂,得到表扬,得到大家的原谅。

    但其实,这样真的对吗?

    在这个世界上,有时候,仅仅依靠律法是不够的,还需要有良知的指引,才能做出真正公正的裁决。

    苏辰安觉得自己这一题,不知道他能不能拿到高分,但想必每一个有良知的人看到他的断案方式,都不会忍心,一分都不给。

    把这段大题写完之后,苏辰安来到了诗赋,现在这玩意儿对他没有那么让人头痛了。

    看了看题目,“争乃不争,不争亦为争。”

    “争乃不争,不争亦为争”这句话苏辰安仔细琢磨后的理解。

    从心境与态度层面来看:“争乃不争”意味着真正的智者在面对纷争时,并非以表面的激烈竞争、抢夺之态去应对。

    他们内心平和,不为外物所扰,看似不争,实则是超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