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忆雪无话可说,但她还是打死也不信。

    一个整天只会吃喝玩乐,常年混迹在酒吧夜店的男人。

    会不顾生命危险,去海里救人?开什么玩笑?

    看着王忆雪又气又恼的样子,林辉傲娇地昂着头,心里别提多快活:就喜欢你看我不爽,又干不掉的样子!

    “这次算你走了狗屎运!”

    “这叫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我现在可是一个堂堂正正的好兵!”

    王忆雪翻了个白眼,小声说:“你要是好兵,母猪得上树!我不用想就知道,肯定是林叔叔逼着你来的!”

    林辉死不承认:“谁说的?”

    “我说的!”

    王忆雪没好气:“你根本就不是当兵的料子,趁早混个两年赶紧滚回去,别辱没了这身军装,丢了军人的脸!”

    林辉也毫不客气:“王忆雪,少瞧不起人,你有啥了不起的,像个大喇叭一样。你不就是当了个上尉吗,你能当,我也能!”

    “我劝你最好对我客气点,弄不好下次见面,我就成你顶头上司了!”

    王忆雪差点被气笑了:“你以为当兵这么容易?那我三年军校白上了?”

    “我告诉你,不借助林叔叔帮忙,你干到头充其量也就是个大头兵,想追上我,做梦!”

    林辉冷哼:“等着吧,迟早得把你压在底下!”

    虽然两人声音很小,但周围人全都露出暧昧笑容。

    俨然一副吃瓜群众的模样。

    邹鹏小声说:“看样子,他俩不光是认识,还是冤家啊?”

    吴梦点点头:“你们说,那女兵不会是专门追来吧……”

    “别胡说八道!”

    林辉和王忆雪一起转过头,狠狠瞪着两人。

    给两个老兵吓了一跳。

    林辉和王忆雪狠狠地瞪着对方,眼里充满火药味:“狗屁的冤家,这家伙是我死对头!”

    老兵们互相看看,脸上露出笑容。

    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事实。

    连说话都这么有默契,不是冤家还能是什么?

    老兵们兴高采烈地把东西搬回哨所。

    团长高杉则带着几个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