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倾城的出现起码把谢菲平平稳稳就顶掉了,从那天开始我正式告别了谢菲,得意洋洋继续踏上了我的注定倒霉的追姑娘的道路——这不是我胡说,在那之前我虽然和很多姑娘有故事,但是不论哪个我都会拿她跟谢菲作比较,而且觉得总是差点意思——庄倾城不会,真正优秀的人可以让你忘掉别人只沉溺于她一个,庄倾城有那样的魅力——她简直是个狐狸精,你跟她在一起以后压根顾不上想别人,她一个人就把你所有精力榨干了——我说这个话的时候我们还没有做,恐怖的是这个女人能一直像观音压猴子一头一样压住我的欲望,让我不往那个地方想。每次跟她约会完出来,我自己待着的时候总是想着,不行了,明天一定要把这个狗女人放倒,结果第二天再去约会,她亲亲热热把你胳膊一挎,往你身上一贴,高高兴兴跟你说这说那,你就忍不住想,快算了,她这么高兴,让她小子再得瑟一天吧
庄倾城就是这种的,她有很高的人性魅力(注意,这里说的是人性魅力,不是人格魅力,这俩个的分别主要在前面那个让你舒服,后面那个让你尊敬),我跟着她把很多以前想都没想的事情做了。比如买衣服,这个事从小到大都是我姑给在我买,她的审美眼光很高,给我买的衣服也很合适,我不需要操那个心,但是庄倾城拉着我去买了,她的眼光也不错,我穿出来觉得也很漂亮——当然不错,因为贵啊,她给我买一次衣服要花好几百,能不好吗?我那时候一身衣服一二百块顶死了,她买一件就顶我一身,然后我也没那么多钱,每次都是她就把钱付了,然后告诉我这是报答我的解救之恩——
"你还不如给我买俩条好烟,我对穿衣服没什么讲究,舒服就行了——但是抽烟很重要,将来我跟你亲嘴,你不想亲一个烟灰缸吧——好烟就可以避免这个。"我有点不满意地说。
"将来要接吻(庄倾城比我文雅得多,我说话很粗鲁)的话,你可以嚼一个口香糖——但是我很喜欢你穿得精精神神的样子哎"
"要不现在"我伸出舌头往她脸跟前凑。
"神经病!"她在我屁股上打一巴掌,然后再过来挽着我,开开心心把买来的衣服挂到我胳膊上就往前逛——
要不是后面出事,说实话,庄倾城能这么吊我一辈子,不给亲,不给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