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那个破大学有个广播电台,几乎一下课就会放歌,我记得清楚,是王力宏的《唯一》和许绍洋的《花香》,过去的时候我总觉得许绍洋长得太面所以很讨厌他,如今看来他还算个好人呢!娱乐圈里什么是好人?不做丑事那是完人,这种人娱乐圈没有,还有一种是做的丑事不要紧或者没被人发现,这就是好人了,许绍洋起码没因为丑事被全国人民吊起来拷打我想起有个人叫薛之谦,这家伙干了丑事但貌似不太要紧,所以人们很快就忘掉了,不像某些人干丑事干到判十三年,进去以后菊花就成了垃圾场,什么破纸皮酒瓶子矿泉水瓶子都能在那里找到——你被逮到的时候就应该找个高点的地方跳下去,省得活受罪,进去以后直接转型‘大哥乐’,身体的话咬咬牙扛得住,尊严呢?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就因为那点破事变成别人的玩具,我看这不算什么本事
其实理论上来讲如果当时戴老师跟我较真,我怎么也得弄个三到七年。但是我说了无数次过去那个社会好人多而且相对公平,女权这个东西还没有被一些公知妖魔化,因为这个走火入魔的女人还没那么多,因此上这件事情的根本在于你同不同意——一个老师,一个二十七岁的女人,按理来说是不会让一个二十岁的小家伙那么轻巧地占便宜的,你俩必定有奸情。其实倒也不是奸情,只是糊涂,在我那时候的概念里不论哪种形式的好意最终都是走向这个有点恶心的东西,而在女人的概念里不太一样——这方面女人向来比男人含蓄得多,而且她们的心态更符合人类真理——过程比结果更重要,哪怕她心里知道最终的导向是那里,她也需要经历一个非常完整的感情自洽的过程,而不是我那样的简单粗暴——现在的话,哪怕你有一个完整的自洽过程,当你进行的时候姑娘有一点点不愿意你就会三到七年,结了婚的都是这样,你觉得这也是意愿问题,不是的,这是个方法问题,或者说是个形式问题——这样的管理制度必定导致不信任,导致人们不愿意结婚,所以不要再骗别人去结婚了,因为管理的手段本身就是强制穷人绝育,这么搞下去迟早要出问题。我这么说可能有点为自己行为辩护的意味,但实话实说,我做事只有一个原则就是不后悔,已经做出来这样的事,说什么都没用,我能做的只有收拾局面——
那时候又是新年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