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实话,过去的人还是讲究,哪怕就是辣眼睛呛鼻子还是把哈密的脚处理了一下,而且也没跟我们找麻烦,这要是换到现在,换成我,我会觉得这根本就是来踢馆的,得把哈密的脚剁下来不可——就臭到这个地步
虽然洗了脚,但是从那以后但凡我在哈密就不能脱鞋,真的是要命,以前我进去谢菲那个歌舞团,闻到一股难忍难熬的奇臭,感觉那已经是人类所能发出来的最臭的味道了,但是他们所有人加起来发出的味道都不及哈密脚的百分之一。回了省城我们租了房子,刚开始的时候是允许哈密在家住的,但是他不能脱鞋,只要你敢让他脱鞋,上下三层就没法住人了,所有人大半夜不睡觉满楼道跑,看看是谁家厕所炸了怎么这么臭,最后我没办法每天给哈密十五让他去桑拿住散座,后面那个桑拿的老板因为我老打发哈密过去专门找我打了一架没办法,我给他加到三十,而且叮嘱哈密你去了别脱鞋,凑合睡一觉得了
你要说哈密给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哪,那就是这个了,我真的是想尽了一切办法都没法克服,我后来认识了几个印度人才想出了哈密最合适的归宿——应该把他和印度人放在一起,好家伙,蝎子斗蜈蚣,以毒攻毒,不然他那个脚走哪里都是祸害。
总之,我把哈密拐回来省城,去二手手机市场给他买了个诺基亚那种老人机拿着,三个人(还有建国)一起去市场淘换了一个烧烤炉子、铁签子和一些桌椅板凳,跑到建国实习那个蜗牛厂附近随便找了个地方支起炉子开始卖烧烤。哈密没让我失望,摊子刚支起来就火得一塌糊涂,十里八乡的二流子们闻着味儿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