堡之变的人,满门抄斩!”
“已经死了的,开棺戮尸,曝尸荒野!”
“是,陛下!”
汪直拱手领旨,对朱祐樘赶尽杀绝的命令,并不感到意外。
其实从太祖皇帝开国之后,明朝的皇帝杀的官虽然多,但是还是有底线的,那就是祸不及妻儿。
很少会下什么诛九族,夷三族,满门抄斩之类的旨意。
但这样做的后果,就是这些贪官奸臣的后代,子子孙孙,无穷尽也。
这些官员虽然人死了,但是留下了后代。
这些后代再被他们贪官父亲的同僚同党们,稍稍提拔一下,就又成了新一个贪官。
这些官员们,本身就因为自己父亲被大明朝廷处死,而对朝廷心有敌意。
还让他们做官,这大明的政治环境,还能好地了吗?
大明朝廷又没有什么政审环节,朱祐樘也不想浪费资源去做那些筛查。
干脆就一刀切,贪官的后代也全都一并杀了,那以后就不会再出现这种问题了。
而且,虽然大明的皇帝们都有底线,但大明的官员们可没有底线啊。
于谦夺权之后,对英宗皇帝的锦衣卫指挥使马顺,和司礼监掌印太监王振,下达的命令是:族无少长,皆斩。
大明皇帝没杀这些官员满门,而这些官员当权之后,一出手就是灭马顺和王振满门。
因为他们深刻地明白一件事,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啊!
而且朱祐樘的理念从来就是,祸不及妻儿的前提,是福不及妻儿。
贪官们贪来的银子,能不给自己的妻儿用吗?
不可能!
既然贪官的妻儿们,用了从百姓手中贪来的污银,那杀他们,也就不算滥杀无辜。
而且,贪官们贪来的银子,赚取的利益,大部分都是为了自己的后代。
若是让大明的官员们都达成一个共识,只要贪污被抓到,不止自己死了了事,自己的妻儿也要跟着一起死。
他们贪来的银子,不仅帮不到自己的孩子,还会害死自己的孩子。
那么大明的贪官污吏的数量,一定会大幅度下降的。
汪直和继盛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