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剑斩九霄 > 第二百一十四章 队长选拔赛(2/3)
西我很喜欢。”

    白轻语闻言不由露出一丝开心的笑意,白了叶凡一眼,仿佛在告诉他,这算是当初叶凡救她的报酬,要知道,大力四人的东西加起来都没有叶凡一个人的东西贵重。

    作为峰主,要做到公平公正,但是,叶凡不是救了她嘛……白轻语自我安慰的暗自喃喃。

    几人随意聊了一会,便各自回去休息了,明日还有战斗,尽管白轻语的意思是重在参与,但是叶凡可不这么想,他可不习惯到了赛场上让别人命令他。

    回到房屋,叶凡取出踏雪百云金,这东西这般贵,自然有它强横的地方,用此物炼器,能够获得一个能力,那就是百变能力。

    可以变成任何一种武器,也可以自行分离,成为两把武器,三把武器等等,与白轻语送给他的灵器手套有些相似,只不过踏雪百云金要更加强大。

    首先是速度,用踏雪百云金炼制的武器,转变速度非常快,甚至可以达到瞬间转换的效果,其次是硬度和成长性。

    踏雪百云金炼制的武器比玄铁武器强的太多,而且拥有类似殒神铁的成长性,可以随着主人的温养慢慢晋升。

    取出白轻语送的手套,叶凡嘴角露出一丝笑意,原本他还愁着短时间内无法将自己想要的武器炼制好,至少明天用不了,不过有了这个手套,他今晚完全可以以手套为模板,将想要的武器熔炼出来。

    没有丝毫犹豫,取出材料和武器,接着微弱的元火开始燃烧。

    五个时辰后,原本灰色的手套变成了极为亮眼的银白色,抹在手中犹如薄纱一般。

    叶凡忍住心中的激动,将手套戴在手上,一种血肉相连的感觉出现,接着,随着叶凡的思绪的转动,手中出现了一把匕首。

    转而匕首消失,极为不合理的出现了长枪,这就是百云金的可怕,无视体积的变化。

    一连转换了不少武器,叶凡玩的不亦乐乎,最终变成银白色的手套,慢慢的消失在叶凡的手中,如同重石甲能够融入衣服一般,银色手套能够融入人体的皮肤。

    叶凡的手上出现了一丝银色的纹路,看起来有些神秘,他打量着自己的双手,笑道:“以后你便叫做千云吧!”

    伸了一个懒腰,一晚上的炼制,叶凡也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