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他是有女儿的,他就是不许自己的女儿有这个想法。

    敢有,他先把人打死了。

    当人不好吗?非要想不开的去当姨娘。

    姨娘有什么好的?尤其还是在这北境,那都是逼不得已。

    她们的情况也就比去红楼那些好一些,但也好不到哪里去。

    妾侍就是个玩意,拿来当货物似的,送来送去的。

    反正王平是宁愿女儿穷苦的一天两顿喝稀粥,也绝不会送她当什么姨娘。

    穷苦好歹能多活几年,要是死了可就没有几年能活了。

    季如歌听完王平的话后,很惊诧,随后冲着他竖起大拇指:“叔你这想法太好了,要是那些被卖的女儿有你这样的爹,该有多幸福啊。”

    被半大的少年夸奖,王平也是有些不好意思。

    摸了摸鼻尖:“我也就是有感而发,我在将军府当值看多了那些姨娘们的下场。”说完,叹息的摇了摇头。

    “叔,您不是说有个女儿吗?不如让你女儿去城外花村里试试,那边正招一些女人去做手工呢,提供食宿按件计算。勤快一点的婶子嫂子姐姐那些,一个月就有好几十两呢,可赚钱了。”

    噗……

    王平听到这话,惊的喷出一口茶水:“是什么?你说什么?真的假的?”

    “是真的,我亲眼看到的。就可惜我不是女的,人家不要我,只让我做其他的活计。不然说什么我也要过去接了。”

    “你可知道做什么的?”

    说起这个,季如歌眼睛朝着旁边看了看,警惕了一圈四周之后才开口说道:“叔,你一直出来采买,可有听说那些夫人们最近流行的美甲?就是戴在指甲上的那种……”

    季如歌一边说着,一边比划着。

    听到她这么说,王平倒是想起来了。

    连连点头:“是了,我出门见过,好像最近很火……”说到这里顿了一下,惊诧的看着季如歌:“莫非你想说的是,那些夫人指甲上戴的东西就是在那个村子里出来的?”

    季如歌点头:“可不就是,是从村子里出来的。村里不少姐姐们做这个呢,还做首饰,工钱都不低呢。”

    王平听后犹豫了一瞬,季如歌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