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行驶在公路无际无边……”
当然还是周传雄了。
这首《黄昏》,也是心目中除了《青花》之外,雄哥最好听的一首歌。
随着弹唱的开始,众人都不由听得入神了。
林城的唱歌天赋倒也没有高到天人的地步,但他的嗓子很有特点,类似一点点的烟嗓,平时感觉不出来,但只要唱起歌来,就能带给人一种物是人非的感觉。
而黄昏本来就是表达了时光流逝,岁月变迁的意境,二者相加,不止把女子听愣住了,更是差点把朱天宇眼珠子听出来。
不是哥们,咱们平日里都是一起翘课,一起偷懒的,结果你偷偷玩心眼是吧?
他知道林城以前上过兴趣班,但不知道他唱歌还有这么一手啊!
“有点味道啊。”
女子更是眼前一亮,忍不住当场就赞扬起来。
像他们这样的清吧,没法靠酒精和美女,那句只能靠环境了。
驻唱歌手,就是环境之一。
“再来两首,只要合格线以上,我就要你了。”女子拍板道。
林城点点头,很快又是一首青花,一首张学友的吻别送上。
听完之后,女子甚至直接鼓起掌来,道:“小伙子,你这可不止水准线之上了!你,我要了!晚上七点到十一点,四个小时,我给你4500!客人要是点单,一首100,你分50。你觉得能接受吗?”
“能。”
林城沉稳地点点头。
当然能了!
这价格,他上辈子也没有啊!
重生前的他也干过驻唱,但那些音乐学院毕业不好找工作的人,卷得自己亲妈都不认识了,t的底薪三千都抢着干!导致他这种二把刀,底薪只给一千五!
而且那可是2024年!
更别说还带分成了,这要是唱哭了几个有钱妹妹,那这一个月不得奔着小一万去了?
“好,你把你能唱的歌单写一下,等会给小吴一份,明天就来上班吧。”
女子说着,忽然想起什么,主动伸手道:“差点忘记了,自我介绍一下,我姓于,叫于淑,你叫我于姐就好了。”
“于姐,我叫林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