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看着那气势汹汹冲过来的七八个社会青年,默默将脚边那昏迷小混子的裤腰带抽了出来,慢慢的缠到了自己的手上。

    对面那群人让他一时之间不得不感慨,这个世界真小,而冤家的路也是真他娘的窄。

    中午才打了一架的人,这晚上居然又碰见了。

    对面那领头之人,不是别人,恰好就是那位顶着小平头的前夫哥。

    杨凡将嫂子她们护在身后,自己背着手,将缠在手上的腰带藏起来,迎向了那群人。

    他准备那位前夫哥要是非要找个场子,就继续擒贼先擒王。

    这家伙中午被他把腿给踩骨折了,此刻正拄着双拐,脑袋上还缠着一大片纱布。

    都成这个鬼样子了,他居然还有心思来这种地方带着一群小混子玩。

    怎么说呢,就……其志可嘉吧。

    杨凡觉得如果他要是成了这个鸟样子,肯定早就老老实实搁家里躺着去了。

    这时,那位前夫哥也认出了杨凡,瞬间,他的嘴角就森冷的翘了起来。

    “好啊,真好啊,居然又是你!”

    杨凡微笑着点了点头,“说实在,我最近的运气不是很好,老是被狗咬,但被一条小野狗逮着咬两次,我忽然感觉我这运气不只是糟糕,更像是踩了一坨烂狗屎。”

    “你踏马的说谁小野狗呢?小杂碎,今天我的兄弟们都在,我要不让你跪下来叫爷爷,劳资就跟你姓!”前夫哥狰狞喊道。

    他这狠话一说,杨凡知道这家伙没想着和平处理了。

    于是乎,他直接就动手了。

    一个箭步上前,手中藏着的腰带啪一下抖了开来。

    稳准狠的抽在了前夫哥的脸上。

    啪!

    一道清脆的声音响了起来,前夫哥的脸上非常清晰的出现了一道斜着的血痕。

    虽然没有皮肉翻卷,但毛细血管好像炸裂了不少,泛出了一颗颗细小的血珠。

    前夫哥懵了。

    他的脸颊急促的抽搐着,迟钝了足有数秒,才猛地发出一声凄厉的喊叫,猛地一把抱住了脸颊,疼的他似乎不知道该怎么做。

    杨凡的打架经验并不多,但他善于抓住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