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兵脖颈上出现了一道血痕,叶凌霄用一大块布摁住。
鲜血渗透了布,小兵身体没了力气,瘫软下去。
“他和那个把总,找个地方葬了,对营内兄弟们说,他们遭遇了鞑子伏击,阵亡了,尸身没有找回来。”
亲信带人将那小兵拖走了,谢成进来说:“处理完了?”
叶凌霄微点头,将匕首上的血擦干净了。
“我能理解,杀鞑子不在话下,杀自家兄弟,到底是很难下手。”
叶凌霄情绪有些低落:“给家属的阵亡补偿,我来出。”
谢成拍了拍叶凌霄的肩膀道:“别难过了,李仲回来了,还带回来几个金兀部的人,别人都好处置,这几个人你得亲自去看看。”
和被救回来的大忠百姓不同,金兀部毕竟是异族,所以被暂时关押了起来。
不过晚间的羊汤他们也有份,还给了一大篮子热乎乎的烙饼。
叶凌霄到的时候,他们正在狼吞虎咽的吃东西,但明显警惕性很强。
那个带着狼牙的男子先一步站起来,直面叶凌霄问:“你是这里的将军?叶将军?”
“呼毕烈,金兀部二王子。”谢成小声提醒了一句。
叶凌霄知道他,说起来金兀部的人也算鞑子,但他们和草原上另外几个部族都不合。
金兀部的男人们擅长做生意,同时又战斗力爆棚,且从不骚扰大忠。
金虎镇还通商时,金兀部的商人更喜欢用毛皮和兽骨来合理交换物品。
这种又有头脑又有拳头的部族,要不是没有喀喇部那么大的野心,草原如今到底谁当家做主还不一定。
“二王子。”叶凌霄浅淡一笑。
呼毕烈原本很敌对的眼神松弛了一些,但依旧拧眉瞪着叶凌霄。
“金兀部男子十岁佩耳饰,二王子是唯一一个十岁就独自杀了野狼的人。”
呼毕烈虽然穿得破破烂烂,一副面黄肌瘦的样子,但贵族气质还是有的。
“你放我出来,我们打一架,如果我赢了,你就放我和我的族人离开。”
叶凌霄浅淡一笑:“不可能。”
谢成笑眯眯得说:“哎,拒绝这么快多没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