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过来的时候,林莺时已经醒了,从描红漆盘中拿了一个橙子,纤纤玉手破开鲜亮饱满的橙子,明明是很普通的动作,却看得陆九昭脸红心热。。
“纤手破新橙……相对坐调笙。”是他幼年读过的一首艳诗,他当初不知其意,还傻乎乎地捧着书找外祖父请教。
那是他第一次外祖父脸上看到惊慌失措的眼神,要知道当初被敌军像是箍铁桶一样团团围住,他外祖父都是岿然不动。
“醒了就回去吧。”
林莺时才不走,她要等太阳下山了,暑气散了才回去。
“我又不打扰你。”她吃完橙子,用湿帕子擦擦手,躺下来,还盖上轻薄的毯子,只留下一双清透的大眼睛,乖得不行。
明明知道她是装乖,陆九昭也不拆穿,就当是养了一只金丝雀好了,偌大的王府,添个人也不过是添双筷子的事情。
反正他也看出来了,林莺时是个游手好闲,胸无大志的性子。
“王爷,你今天为什么要杖毙我?”
陆九昭研磨的手一顿,斟酌着用词。
“你是吃醋了,任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
陆九昭刚想反驳,耳边就传来响亮的呼噜声,他很清楚,他对沈莺时并没有什么男女之情,就像是路上捡到了一株旖旎的娇花,反正院子也大,就随便养养。
这一点想必林莺时也知道,而他对于林莺时来说,也不过是一个避风港。
只有第一晚关乎生死,女人才对他自荐枕席;这次过来示好,也是因为险些杖毙的事情,估计过了今天以后,又是故态复萌了。
她是个聪明的懒女人,除了吃饭基本不出门,有时候好几天都见不到一面,可每一次见面, 他总会被惊艳到,淡妆抹浓总相宜说得就是她吧。
陆九昭低笑出声,他莫不是病了……
那只不过是魅惑男人的低劣把戏,他怎么还有所期待了。
从崖州到盛京,不知道多少男人拜倒在她百迭裙之下。
不过是一个金丝雀而已,不值得过于耗费心神,现在匡扶国家社稷才是正经事。
“宋大人,咱们的人已经在王府面前守了半个月了,还要继续吗?”
“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