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怀恩,站住……”
走在前面的男人身形微顿,眼神阴毒:“林莺时是谁给你的胆子,敢用这样的语气跟我说话。”
以前在英国公府那会,管家训狗就是这个语调,表面上是在训狗,可最后的棍子却会落在他身上。
只要狗挨训,他总会被管家找各种理由责罚,久而久之,他就成了所有人眼中的野狗。
林莺时怂了,此人城府极深,心狠手辣。男人养着她,亲近她应该是逗闷子的,就像是豢养了一只金丝雀,属于是可有可无的玩意。
她可不像张丽景对宋怀恩有救命之恩,要是真的惹恼了男人,随时随地都能魂归故里。
金丝雀就要有金丝雀的觉悟。
“你走得那么快,都不知道等等人家,巷子里这么黑,人家一个人害怕。”
女人故意捏着嗓子,语调甜得发腻,像是被人硬塞了一块甜得齁嗓子的糕点,宋怀恩真的吃不下,这女人显然是把他当成流放路上的那些男人了,投巧献媚,阿谀奉承。
“既然不能好好说话的话,那舌头留着也没用,那就拔了吧。”
林莺时膝盖一软,竟然在平地上摔了一脚,昭狱里就有不少囚犯,被拔了舌头,拔舌头可比割舌头要残暴,把舌头连根拔起,甚至喉管都会被扯出来。
要是运气不好的话,小命也就没了,她突然想到院子里的那群弓弩手,那绷起的大臂肌肉,将夜行衣都撑起来了,她还特意多看了几眼,毕竟谁不喜欢年轻蓬勃的肉体。
现在回想,简直是愚蠢至极,只要那些弓弩手松手,那淬毒的箭矢就会穿透她的脖颈……
女人瘫坐在地上,久久没有站起来。
“扭伤脚了?”
“没有。”
“那你还不走,等着我背你?”宋怀恩看似不耐烦地催促,他倒是不介意背着林莺时回去,刚刚那番搜身搞得他邪火四起,要是林莺时能在他背上压一压,说不定能把火气压下去。
“不敢。”林莺时快速站起来,亦步亦趋地跟在男人身后。
回府之后,宋怀恩才发现不对劲,林莺时怕他,两个人同处一个屋檐下,眼神竟然没有任何交汇,他看过去的时候,她竟然开始打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