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说,见过,那个猪血丸子,黑乎乎一团,黑乎乎,不太好看。
莫晨曦露出久违的笑容,她最爱吃这个,蒸熟了切片,比腊肉还好吃。
首先一家人先尝尝,莫元季频频点头,莫新志眼睛盯着猪血丸子,不敢再夹。
莫晨曦见反应不错,让大弟去送礼,交代大弟,一定请聂先生亲自去酒楼,现场看,自由发挥,聂先生想画什么画什么。
王东家推荐聂先生,那肯定画得不差。
莫新志拎着两个竹篮,一个装着熏肉,一个装着猪血丸子和熏豆干去了王家。
聂承平见姐夫带着大志进来,首先闻到熏肉味,鼻孔抽动几下。
王景烨让厨房先蒸了一盘子,他亲自端进来。
“承平,尝尝这个,你绝对没吃过。我也是第一次吃,味道不错,这个是原汁原味的,要是配上辣椒炒更好。”
盘子里有筷子,王景烨把筷子递过去殷勤道:“刚蒸出来的,趁热吃更香。”
聂承平不想当着外人面吃,他说道:“吃饭时再吃吧。”
王景烨夹了一块猪血丸子,左手平放还在下面接着,“快张嘴,小心掉我手上。”
聂承平没法,张嘴吃了。
这时门外下人找老爷,王景烨放下筷子,“你慢慢吃,我去去就来。”
聂承平歪过头嚼了嘴里食物吃了,一转头见莫新志两眼放光的看着他。
“聂先生,好吃吧?我也是第一次吃,香得恨不得连舌头都吞下去。我爹说这是试做的,后面还有,聂先生喜欢吃以后我多送点。”
聂承平说道:“不用,多谢你了。”
“不用客气,我有件事想请先生帮忙,我爹说我家人的字都拿不出手,我想请先生帮我家酒楼写几个字,画几幅画,先生随意想写什么写什么,想画什么画什么。”
聂承平一猜就知道是姐夫让他来说的,刚才姐夫也是找借口躲开。
他这个人最不愿意欠别人人情,倒不是因为吃了莫家刚送来的熏肉,而是对面的人,好像叫大志,他的媳妇闺女每天都来陪灵萱,这一阵子灵萱也不闹着要出去,白天活动多,晚上睡得也好。
他答应了,跟着莫新志还有姐夫去了酒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