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丹契”不仅价格更高,而且筑基丹一直处于稀缺状态。
“卖灵契”则相对好点,商行内部就可以拿到筑基灵物,而且成本价能比市价低上百块灵石,陈青雉可以占到这个便宜。
但也正是因此,“卖灵契”的审核标准就要严格些,防止有族人逃单了,那这笔亏空就得记在仙族账上。
陈青雉思考之后,最终初步定下卖灵契的适用条例。
第一,过往人品没有污点。
第二,需要有一定的灵石盈利能力。
第三,集齐六位信誉良好的同族修士担保。
第四,每年按照比例偿还,债务可由子孙继承。
至于其他的部分。
陈青雉打算进一步完善,尤其是他们“影子”三人组,以及作为智囊团的玄机兄弟。
每个人都有千百个心眼子。
大家集思广益,尽可能根据这道条例的漏洞,以及蔓延之后可能出现的问题,从源头上进行弥补。
陈青机给出一个不错的提议。
针对“过往人品没有污点”这一条。
可以与第三条“担保”作为互补,按照影子的惯例,将其列作是一条保密协定。
防止有人通过贿赂族人的办法,绕过这一条规则。
至于担保人,同样要给予封口与风险的补偿。
羊毛出在羊身上。
陈青雉直接从预计偿还的利息里面,拨出来一部分,作为担保的风险补偿。
四舍五入,担保人赚了被保人的利息。
两者间发生了利益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