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后人提到张居正改革,一般来说就是张居正在财政方面的改革,即一条鞭法。
所谓一条鞭法其实在嘉靖九年就已经提出来过了。
当时的户部尚书梁材根据桂萼关于“编审徭役”的奏疏,提出革除赋役弊病的方案:“合将十甲丁粮总于一里,各里丁粮总于一州一县,各州县丁粮总于一府,各府丁粮总于一布政司。
而布政司通将一省丁粮均派一省徭役,内量除优免之数,每粮一石编银若干,每丁审银若干,斟酌繁简,通融科派,造定册籍”。
嘉靖十年,御史傅汉臣把这种“通计一省丁粮,均派一省徭役”的方法称为“一条编法”,也即后来的“一条鞭法”。
当时实行较早的首推赋役繁重的南直隶和浙江省,其次为江西、福建、广东和广西,但这时也只限于某些府、州、县,并未普遍实行。
但是由于赋役改革触及官绅地主的经济利益,阻力较大,在开始时期进展较慢,由嘉靖四十年至穆宗隆庆的十多年间始逐渐推广。
但一直中央缺少一个强有力的执政者,这条政策一直难以执行起来,直到张居正的上台。】
“若是实行这个一条鞭法以后,官府直接把赋役清单发给各户,各户直接把赋役交给官府,去除了里长和粮长的重役及痛苦和徇私舞弊、耗损公粮的弊端。”
大唐的臣工能臣们很快就从明朝的这个财政制度看出了精华来。
杜如晦接着分析道:“主要还是降低了课税成本,增加了朝廷赋税收入。”
“对于天幕所讲述的明朝当时的财政状况,这样的改革确实是利大于弊,解决了明朝的财政危机了。”
“但是明朝的皇帝却心中只有仇恨,放弃了这样的好政策。”长孙无忌道:
“所以明朝的皇帝不如我大唐的皇帝啊!”
【张居正当上内阁首辅后,实行军事政治上的改革获得成效后,终于开始对大明朝糜烂已久的财政动手了。
他的“一条鞭法”跟据《明史》记载:合并赋役,将田赋和各种名目的徭役合并一起征收,同时将部分丁役负担摊入田亩。
将过去按户、丁出办徭役,改为据丁数和田粮摊派;赋役负担除政府需要征收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