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姑娘。
路边的尸骨极少有肉,都是七零八落的骨头,不是野狗啃的,都是人吃剩下的。
可以说,这世道别说是野狗了,就是臭虫也被人捡了吃了。
最不值钱的就是那些人的衣物了,一堆堆的在那里,没有人要。真金白银有不少人收,至于银票,不好意思,这些流民里,有几个认字的,就算是识字,谁知道后面这些银票还有没有用?
捡到了,都拿来引火了,当时可把还是魂体的杜行舟可心疼坏了,要是给自己,回头传下去,到了现代自己手里,拿去拍卖会,咱也当回有钱人!
豆浆一次买三碗,喝一碗倒一碗还有一碗留着闻味!
那种人吃人的情况,一直到秦家村的众人迁徙到了怀州地界才渐渐消失。
那里的是实力最强的陈王的地盘,小山村众人在那里被收留了下来,给了一些贫瘠的土地,算是扎根了。
不过也不是好心收留他们,主要还是,小山村众人里猎户居多,这在乱世的时候,可是上好的兵源。他们来了就是要服兵役的,要上战场送死的。
当然大家心底是不愿意的,要是想死,自己干嘛这么千里迢迢逃来这里,直接原地等死多好。
现实是,没有给小山村众人选择的机会,他们已经被人盖上了大印,等于是陈王的百姓了,跑,现在就死,去战场,迟点死。
就在大家等死的时候,战事就没有了,一切都结束了。
呼,一想到自己要面对逃荒,杜行舟头皮都发麻,也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离逃荒还有几年,自己能准备些什么?
这一世,自己要不要跟着他们一起走?
摇摇头,杜行舟甩掉这个荒谬的决定,肯定得跟着,不然,自己只有死路一条,回头给人吃了,万一老天爷不满意,又让自己再来一回,这被人当猪宰的痛不是白吃了?
杜行舟掐指一算,如果被人吃了,自己死去活来,那是受了金、水、火三种苦了还有木和土!想想都能吓出一身的冷汗,努力活着吧,也许达到老天爷的要求了,自己还能死个痛快,不用再活过来了。
若是跟着小山村一起走,这一世,自己可要多留几个心眼。对了那个大顺,是个能干的,虽然和大家走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