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家根本不值得王春燕为此耗费光阴。
不过现在总算苦尽甘来,大家庆贺一番,心满意足各自回家了。
林朝和胡曼儿家离得近,慢慢踱步回去,在夜晚的月光下呼出白气。
胡曼儿想了很多,惆怅的说:“要是我没出生就好了。”
那样的话,王春燕根本不需要等这么久,也许找个由头打闹一阵,早就离婚了。
而不是等到现在头发都开始斑白。
林朝拍拍妻子的肩膀安慰她:“你别这样,妈就没后悔过生你,往后咱多孝顺不就好了?”
他是明二妮和王春燕擦亮眼睛挑的,三观很正。
说的话也是从实际出发,并不排斥还要孝顺丈母娘。
要知道这年代,孝顺这个词是有特定对象的。
男方要求的孝顺,是孝顺男方的父母,如果女方孝顺她自己的父母,那叫吃里扒外。
林朝能主动提议孝顺丈母娘,已经算不错了。
哪怕是装装样子,也比有些男人说都不愿意说要好多了。
而且依胡曼儿对这男人的理解,一根筋的他说到做到,肯定不会随便乱说话。
瞄了瞄四周围没什么人注意到他俩。
胡曼儿开心极了,抱着男人的臂膀摇晃:“你真好,那咱一起孝顺公公婆婆还有咱妈。”
稍稍的玩弄了一下语言的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