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老孟的遗物,人都不在了,总也得给人家豆兰母女留给念想,就这么拿走不太好吧?
“昂,因为我得研究里面的内容啊。”
万璞玉满不在乎的说着,还利落的翻了一页。
“那你可以拍照啊,现在手机像素连毛孔都能拍清楚,至于把原件带回来吗?”
万璞玉抬头看了看他,
“没想到,怎么不早说?”
“不过我已经整得了豆兰同意,用完又不是不还给她。”
说着,又翻了一页,动作相当利落,一点都不爱惜。
虽然这是一本现代的笔记本,并不脆弱,但想到它是人家的遗物,祝元就忍不住小心翼翼。
于是万璞玉没有放过这个嘲讽他的机会,说他比皇帝身边的大太监还小心。
这本日记的时间跨度很大,老孟并没有每天写日记记录生活的习惯,只是遇到一些大事时才会记录下来。
所以与其说它是一本日记,倒不如说是“老孟的盗墓笔记”。
老孟其实家庭出身不错,可惜后来太倒霉,他妈出车祸过世,他爸去讨公道反而被打成重伤,掏空家底依旧不治身亡。
他就是在变卖家中一些祖传古董的时候,遇到了豆兰的父亲。
当然,那时候还没有豆兰。
老孟生活艰难,老田就拉他入伙,他胆小又文弱,一开始在地面上给一个老掌灯打下手。
后来入行久了,胆子渐渐大起来,就学着跟老田一起下地。
这本日记中,所记录最重要,要是祝元跟万璞玉最在意的一次田家下地,是十七年前。
那时候豆兰刚刚出生,老田说要给闺女攒家底,但因为有了家庭顾虑多,所以选择倒个“回头斗”。
从前困难的时候,有些土夫子并不会把好不容易发现的油斗倒干净,而是每次倒出一些东西来换钱,没钱了就再下去。
把油斗做好标记,那就跟家里的后仓库一样,有些甚至可以家传好几代。
老田当年回头倒的斗,就是他父亲田老爷子标记过的。
令人惊奇的是,老孟在日记中信誓旦旦的记录道,老田表示很多年前,他老爹就是从这个斗里摸出了“黄泉宝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