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横尸街头,陈家家门打开,大哥死不瞑目,被人用铁矛钉在墙上,嫂子浑身赤果,七窍流血。
“大哥!!”
傻大个肝胆俱裂,痛到失去感官,他回想起年幼时兄长的爱护,自己打架惹祸时,兄长提着礼物登门道歉的低声下气,出行时的敦敦教导,无论什么时候,兄长怀里永远剩下一块烧饼,生怕自己饿着。
长兄如父,自己还未报答他,他竟死了。
傻大个双目赤红,青筋暴凸。
他名为傻大个,并非智力有问题,而是此人常常陷入魔怔,听不进话语,攻击性极强,唯有兄长方能制止。
“咦?还有活口!!”两个蒙面盗贼提着刀,刀尖滴血。
傻大个缓缓转头,猩红双眼吓了两人一跳。
“你们干的?”
“是,怎么了?”
砰!!
傻大个如猎豹一般扑来,一脚踹翻左边的人,抓住右边的人双脚,狠狠一撕。
“啊啊!!”
一分为二,鲜血与五颜六色内脏流了一地。
天降杀神。
傻大个宛如不怕痛的行尸走肉,一双肉拳从街头打到街尾,手段残忍至极,要么生撕,要么挖眼挖心,又或是活生生咬断贼人脖子。
“咦?好磅礴的气血?”
“咦,好磅礴的气血?”屋檐,月光洒落,一金眉男子饶有兴趣打量着发狂的陈桐。
此人的气血是他这辈子见过最强大的气血,一个人堪比一百人。
“难道是疯魔病?”
疯魔病是天生疾病,发病的人往往六亲不认,杀心极盛,往往在年幼发作的时候,就得提前扼杀这种人,否则杀父杀母,灭绝人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