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开始将它带进来,也准备用来吃。”阿宝意外地实诚,
许道倒是不惊讶,“那为什么突然改了主意?”
“突然不缺吃的了,而且猫肉是酸的,不好吃!”说完这句,她又补充道:“大人喜欢这狸奴,我不会吃它的!”
许道点头表示相信,“我妹妹应该也会喜欢!”
“大人可以带回去。”阿宝想了想。
许道摇头,“那倒不必。行了,我去给人看病去了,你慢慢吃。”
他能看得出,虽然一开始阿宝收留这狸奴,真的是当做备用粮了,可是后来,朝夕相处,也渐渐有了感情,连自己在爱的鸡肉,都舍得喂,哪怕只是一个鸡头,以前都只是她嗦干净的骨头。
对于阿宝而言,只要能吃得部分,就是顶好的,不存在好的部位,差的部位,都是重要的。
所以,他并没有选择将这狸奴带走,这大概是阿宝在这里唯一属于她自己的东西。
在医馆坐馆至黄昏,今日生意照样不错,随着他的名声传开,如今来找他看病的人越来越多。
来看病的人,已经不限于那些贫苦百姓了,还有很多有钱人家也来找他。
所以,如今每天大概能给他带来一两银子的收入。倒也不是每天都有一两银的收入,而是平均之后,有这个数。
这绝对算是一个不错的收入了,放在以前,他大概会很高兴,然后再给小妹带着零嘴回去。
毕竟那个时候,这座医馆的收入,便是他赖以生存的经济来源。但随着他获得官身,有了俸禄,生活就变得宽裕许多,而现在他又学会了炼制丹药,可以预见,医馆这点儿收入会逐渐变得无足轻重。
一炉丹药所能赚的钱,这医馆半年都不一定能赚得回来。
可他并不打算将其关门,依然会开着,只是时间可能不会像如今这般固定。
这是他的根基,不能忘本!而且他还挺喜欢治病看病,只要坐在病人面前,他心里便觉得宁静,毫无杂念。
他在给别人看病的时候,也在给自己看病,不过一个是肉体之病,而另一个却是心病。
一直以来,他的精神都是紧绷的,几乎没有放松过,从他在这个世界睁开眼睛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