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持刀抢劫案。
那一天,表弟伙同几个不良少年,手持锋利的刀具,冲进了一家看似富裕的居民家中。
他们不仅毫不留情地抢走了二十多万元的现金,更令人发指的是,在抢劫过程中,由于遭到这户人家夫妻二人的反抗,表弟竟丧心病狂地拿起刀,将其中一人活生生地捅死,而另一人则被打得身负重伤,生命垂危。
很快,警方根据线索迅速破案,并将涉案人员全部抓获归案。
经过法院的一审判决,曾俊的表弟因犯下抢劫罪且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被判处无期徒刑。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当案件进入二审阶段时,情况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转折。
原来,曾俊通过一些关系,提前与辽安省最高人民法院的院长成光明取得了联系,并向他打了招呼。
成光明在接手此案后,仔细地梳理了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和相关证据。尽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不知出于何种原因,成光明最终还是决定对曾俊表弟的量刑进行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