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成了高傲的性子,自以为全天下的男人,都会败在她的石榴裙下。

    讨好她,得到她的芳心。

    姜洛嗤之以鼻。

    这辈子,他啥事都可以干,就是不会去当舔狗。

    舔狗不得好死!

    再说,自己可是传说中的“高富帅”,无敌背景,无敌天赋。

    要势力有势力,要容貌有容貌,有天赋有天赋,妥妥的“亿万少女的梦”。

    妈的,也只有别人来舔自己的份啊。

    而不是他去舔别人。

    请不要倒反天罡了。

    “啊?”月倾仙傻眼了。

    真舍得自己走啊?

    不是在开玩笑吧?

    洛王,你这欲擒故纵的手段,用过度了。

    “嗯?”姜洛眉头一皱,冷喝道:“还愣在那里干什么?”

    “还不走吗?本王可没有准备你的午餐。”

    妈的,有点姿色,就真把自己当一根葱了。

    “洛王,不死神药对于你的身份来说,并不算太珍贵。”

    “真舍不得给我?”

    月倾仙顿时脸色有些苍白地问道。

    第一次,对于自己的美貌有些不自信起来了。

    “呵呵。”姜洛冷笑一声,“本王愿意,就算把不死神药喂狗也高兴,凭什么给你?”

    闻言,月倾仙娇  躯微微一颤,第一次感到害怕起来。

    竟然有男人不舔自己了。

    不过,她内心深处还是不愿意相信,洛王对自己没有兴趣,不馋自己的身子。

    肯定是想要用不死神药威胁自己,得到自己的身子。

    哼?

    自己的意中人可是玉王,你洛王也想要癞蛤蟆吃天鹅,休想。

    “洛王,我知道,你馋的身子,想要用不死神药作为威胁,得到我的身子。“

    “不过可惜,倾仙已经有了意中人,绝不会受你威胁,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如果你能够交出不死神药,我心中感激不尽,说不定对你会有些好感起来,你还能够有一点追到我机会。”

    月倾仙像是斗胜的公鸡一样,骄傲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