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成了高傲的性子,自以为全天下的男人,都会败在她的石榴裙下。
讨好她,得到她的芳心。
姜洛嗤之以鼻。
这辈子,他啥事都可以干,就是不会去当舔狗。
舔狗不得好死!
再说,自己可是传说中的“高富帅”,无敌背景,无敌天赋。
要势力有势力,要容貌有容貌,有天赋有天赋,妥妥的“亿万少女的梦”。
妈的,也只有别人来舔自己的份啊。
而不是他去舔别人。
请不要倒反天罡了。
“啊?”月倾仙傻眼了。
真舍得自己走啊?
不是在开玩笑吧?
洛王,你这欲擒故纵的手段,用过度了。
“嗯?”姜洛眉头一皱,冷喝道:“还愣在那里干什么?”
“还不走吗?本王可没有准备你的午餐。”
妈的,有点姿色,就真把自己当一根葱了。
“洛王,不死神药对于你的身份来说,并不算太珍贵。”
“真舍不得给我?”
月倾仙顿时脸色有些苍白地问道。
第一次,对于自己的美貌有些不自信起来了。
“呵呵。”姜洛冷笑一声,“本王愿意,就算把不死神药喂狗也高兴,凭什么给你?”
闻言,月倾仙娇 躯微微一颤,第一次感到害怕起来。
竟然有男人不舔自己了。
不过,她内心深处还是不愿意相信,洛王对自己没有兴趣,不馋自己的身子。
肯定是想要用不死神药威胁自己,得到自己的身子。
哼?
自己的意中人可是玉王,你洛王也想要癞蛤蟆吃天鹅,休想。
“洛王,我知道,你馋的身子,想要用不死神药作为威胁,得到我的身子。“
“不过可惜,倾仙已经有了意中人,绝不会受你威胁,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如果你能够交出不死神药,我心中感激不尽,说不定对你会有些好感起来,你还能够有一点追到我机会。”
月倾仙像是斗胜的公鸡一样,骄傲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