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璇一直在我耳边提起这个女人,所以我就有点印象。”
“既然大家都是朋友,那就一起吃个便饭吧。”
听到这个解释,广陵才默默收回放在裤腰带上面的手。
原来是沈璇让他记起了这个人,那还行,只要不是念念不忘就行。
棉城国营饭店。
棉城的国营饭店可比龙口镇的国营饭店大多了,也豪华多了。
广陵坐在主位上,带着好几个下属,正跟一个中年人谈笑风生。
这个中年人正是林包容,上一世,广浩的老丈人。
林薇此刻则是坐在广浩的身边,刚一坐下,这个女人的眼睛就跟粘在广浩身上一样,扯都扯不下来。
没办法,广浩长的是真帅气,不然当初也不会把海伦都迷得神魂颠倒。
再加上他经常去鬼头山打猎,所以身体锻炼的非常结实,虽然穿着衣服,浑身的肌肉线条却依旧将衣服顶的十分有型。
广浩之前的皮肤非常白,看起来就跟小白脸一样的那种白。
现在广浩的皮肤则是标准的古铜色。
型男,肌肉,古铜色的皮肤。
这就相当于穿着紧身瑜伽服,前凸后翘的性感大美女,对异性的吸引力直接拉到满中满。
“你就是广浩,一直听广叔叔提起你,没想到你竟然长的这么帅气,说实话,你这副样子,就算去当演员都没有问题了。”
林薇越看越心动,甚至不由自主的夹紧了双腿。
当初林父撮合她跟广浩失败的时候,她还有些庆幸。
看照片里的样子,就是一个标准的银样镴枪头,除了长得好看,一无是处,真上了床,估计十分钟都坚持不到,屁用没有。
现在一看,林薇后悔的肠子都青了,这不止长得好看,男性魅力更是爆棚,看着身上的肌肉,就知道他一定充满了力量感,这要是能够跟他在一起,那还不爽翻天。
想到了这里,林薇双腿夹得更紧了。
广浩看着身边扭的就跟蛆虫精一样的林薇,眼中充满了厌恶。
要不是想要彻底拍死这个贱女人,广浩才懒得跟她虚以委蛇呢。
上一世自己竟然还觉得她是自己的女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