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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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南北朝时一面继承以往贱商之思想,一面上至世家大族、皇子官僚,下至黎民百姓,甚至军人行伍,多有营商者。盖在上中|央政|府不强力,故无法维持一个严苛的统一政策;在下世家权大财多,亦有经商之优渥条件。以致于当时天子多有好商贾之戏者。由上至下,此风遂不能止,故成《隋书》所谓之“人竞商贩,不为田业”的局面。
而朝廷财政不振,亦赖商业贸易以增添收入。这点《隋书·食货志》看得很准,说南朝抽商税名为惩罚,实则“利在侵削”。正因如此,南朝虽偶有天子下诏压制商贾,但始终零散不成体系,下及隋唐。与两汉抑商政令的一以贯之不可同日而语。罗章龙先生谓“隋唐之间,尚未有如汉代系统之抑商理论与政策”(《中|国国民经济史》第七篇),此说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