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有此滋味吧。
时常想要不要放弃日日记录,却又没有。一天一千字,持之以恒,并不算难,且能时时尝试新的表达方式,何乐而不为。
胡萝卜须写给父亲的信,都被驴唇不对马嘴的回应了,真是可怜。
太阳躲在云层里去了,天瞬间阴冷了下来。
亲近大自然,话才会多。看纸质书,才会看的快而不会眼睛疼。
如果哪天我启程,一定会把看过的很好的可以再读的书一并带着。
大学之前,看书只是看书,但是一个人生海海,一个雾都孤儿让我爱上了看别人的故事。
心理学书籍让我自愈,抑郁症书籍让我愈合,道家书让我豁达,生活让我平静且快乐。
不愿意去想什么,一切都无所谓。只要有书,我愿意读到天荒地老。
薄雾浓云愁永昼,瑞脑消金兽。看着天,偶尔就会蹦出应景的诗,也算一种过去的熏陶吧。
起码,我还活着,好好的活着,能看我喜欢的书,就好。
老爸说他不看书,但喜欢书摆着,蛮有趣的。
不买嵩哥的专辑,因为过于珍贵,而我不愿为它担忧。书看完了可以随意一放,但是嵩哥的专辑舍不得随意,却又没法给它精致。
和老弟打了一小时球,在我的指导下他终于会接球了,真是可喜可贺。
b站涨了两个粉丝,好难得,蛮开心的。
嵩哥很戳我的两次见面,一次是我一直和他挥手,他也开始挥手,然后第一次唱了温柔版的有何不可。一次是他说,镜头拍拍我,也拍拍你自己。你才是自己的主角,我愿意做一个傻笑的,诚恳的配角。
因为嵩哥真诚,所以我真诚,因为他好,所以即使我被伤害,我也依旧很好。嵩哥是我的镜子啊。他永远是我最爱的男人,没有之一。人生路漫漫,有嵩哥,就足够。
我的朋友们都很好,每次聚会完都会问我是否安全到家,女孩子是最温暖的生物。只是是否有重聚之日,我不知道。
娇龙真的办事利落又干脆,四宝和精卫简直啥也不是,唯余失望了。忍着恶心看吧,毕竟不喜欢前功尽弃。
一直最讨厌女主走神,写不下去硬写,狗尾续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