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国家开创新生的光明到来之前,这个国家的人吃穿都是勉强能自给,原主这个身高都能和普通男子相提并论了。
她在店主怀疑的神色之下,对着几份字帖挑挑拣拣。最后勉强挑了个顺眼的,路过的时候又看到了一个小型录影机。
掏了掏兜兜,宋执梳面色凝重。
“团儿,钱。”
[宿主,我咋可能有?]白团子抠了抠鼻子[要不,我把我身上棉花给你一块?]
我要那玩意儿干啥
咋说呢,她也是买得起这么一个录影机的。但是原主本身在大学的时候,就因为注重保养所以奖学金没剩多少钱,再加上来这样的小地方教学工资也不会多高,她买了之后生活相对就会拮据一些。但是想了想原主便宜的房租,还算实惠的护肤品,红星高中为了欢迎她给她免费的一日三餐,还有可以凭靠班级优秀程度有提成的工资,宋执梳还是大手一挥,买下了这个录影机。
为了避免自己的娇娇嗓音给自己惹是生非,宋执梳全程没有说话,只是安静地等待怕她抢劫菜刀都提好了的老板半信半疑地给她结账,被宽大衣袖遮的严实的小手给了他钱,便潇洒骑着自己的小车离去。路上还有一个药店,想到闽修则的职业,她毫不犹豫地买了两三瓶碘伏还有绷带以及一些其他的小东西。
既然房租便宜得离谱,就证明环境一定差得离谱。宋执梳按照记忆,沿着乌漆麻黑的小道骑,脑子里还有一个唱好汉歌给她壮胆的白团子。
正在她路经一个清冷的小道时,近处偏远逼仄的小胡同里便传来阵阵哀嚎和难听骂声交杂着混合的厮打,在如今的月夜黑空甚是涔瘆。
普通人早就逃之夭夭了,可宋执梳却迟迟不走。
[宿主!你犹豫什么啊!反派给里面和人厮杀呢!你快去英雄救英雄啊!]白团子火急火燎的,宋执梳都怕把它自己身上的棉花燃喽。
她皮笑肉不笑:“你也知道是厮杀啊?我进去不直接让杀了吗?”
她也不担心,她记得原文有这段。
今晚是闽修则解决掉当地一个仗势欺人、无法无天的地痞头子的日子,他才不是什么有着侠肝义胆、深明大义的大英雄,老乞丐的下场足够他刻骨铭心了,他不过是收钱办事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