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给下面的小太监,李昭才把视线转回阿米热身上。

    “公主主动让朕陪你练字,怎的才写这几个字,就有些心浮气躁?”

    阿米热哪里是诚心练字,她今日来醉翁之意不在酒。

    “皇帝哥哥,你就别跟我计较了,我已经写得很用心了。”

    阿米热撅起嘴巴,一副憨娇俏儿模样。

    傲娇的她是草原最引人注目的鹰,她善弓善箭善皮鞭,就是不善毛笔。

    毛笔比马鬃还要软,处处与她作对,不是歪了就是粗了,写出来的字跟狗啃了似的。

    “哈哈,行,不练就不练吧。”  李昭不与她计较,自顾自地继续练字。

    宣纸上,一行书写完毕,李昭在中间空了一行,另起一行再写。

    以前他被困东宫,整日闲得发慌,为了定神,他每日强迫自己练字。

    温沅见过他的字后两眼发光,毫不吝啬地真心夸赞:“殿下,我从未见过比你更好看的字了。”

    即便是温沅的父亲温太师在此,也要对李昭的字夸上几句。

    李昭是太子,自小跟大师学习,他严于律己,晨兢夕厉,将每件事做到极致,让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王朝接班人。

    温沅骨子里慕强,她敬佩李昭。

    “你的字比字帖还要好看,我想临摹。”

    “自然可以。”

    于是,为了让温沅临摹方便,李昭写字时会刻意空出一行,留给她。

    温浣原本的字体秀气,与李昭不是同一派系,但她临摹得很用心,时间一久,字里真有几分李珩的气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