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餐厅的服务员,用餐盘都按着两碗面上来。
服务态度并不怎么好。
把两大碗面放在他们面前的桌子上。
刘满仓拿起平放在碗上的筷子,一边拌着冒热气的杂粮面条,一边开口,继续热情招待李长歌:“趁热赶紧吃,凉了就不好吃了,味道就没那么好了。”
说完就呼噜呼噜,大口大口吃着面条。
你还别说,这碗面闻着味道挺香的。
李长歌也不废话,端着碗,拿着筷子吃面条。
面条刚入口,轻轻一咬,筋道无比。
再加上猪棒骨熬出来的高汤,味道确实不错。
就算放在他穿越前的那个世界。
也能开店,成为招牌,一年能赚不少w。
一碗热腾腾的面条下肚。
骑了一大早上的车所产生的疲惫劳累一扫而空。
肚子里有食,身子也暖和了。
“舒坦!好吃!”
李长歌在把碗里的最后一点汤喝进肚子里后,发出这么一声感叹,让对面的刘满仓顿时笑容满面。
刘满仓也放下了碗,把汤喝的一干二净。
这可是用猪棒骨熬出来的高汤。
放在这个年代没有几个人会把这面汤留下。
粮食本身就不够吃。
遇到这种好东西,谁剩下谁是傻子。
而且还会被当成异类看待。
还没等刘满堂开口说话。
李长歌开口:“走,带我去一趟这边的北街。”
刘满仓更加喜出望外了。
连忙说好嘞,就起身在前面带路。
七绕八拐,转了好大一圈。
终于到了曲河公社的黑市。
进去之前,刘满仓还跟几个熟人打了声招呼。
却见到那些熟人用着异样的目光。看着他的身后,以至于刘满仓回过头来一看,发现跟着他身后进来的李长歌把脸裹得严严实实的,看不清长什么样。
见到这一幕,他也没说什么。
而是一边走着一边开口介绍:
“上次,我给咱们公社食堂的厨子准备的猪肉,就是在这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