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众人的发问,简时御面不改色,始终保持着神秘的微笑。

    “对,s·y确实是我创办的,至于为什么没有告诉你们,因为你们没问呐。”

    裴君兰等人无语凝噎,要不是形象不好看,他们非要翻个白眼不成。

    最破防的是程家和,既怕兄弟穷,又怕兄弟开路虎,说的就是他现在的心态。

    “简时御,我要跟你绝交,你太不够意思了,暗戳戳地创业,居然不知会我一声。”

    “哦。”简时御轻描淡写道:“你不是说你要当一辈子的纨绔富二代吗?难不成你还想跟我一起创业?”

    “呃……那、那还是算了吧。”程家和顿时哑火了。

    上班他都不想上,更遑论辛苦地创业了。

    他这辈子只配当个米虫。

    谁让他有一个能干的哥哥呢。

    程锦业见不得自己弟弟没出息的样子,“嫌弃”两字就差没写在脸上了。

    程家和对此一无所知,开始自来熟地和方云峥聊了起来。

    “你好,我叫程家和,是老简的好哥们,既然你是老简的学长,那我就叫你方哥吧。”

    “好啊。”方云峥挺喜欢程家和直爽的性格,对此没什么意见。

    接着,简时御也主动将在场的朋友们给方云峥介绍了一遍,

    简单地熟悉过后,大家聊起天来也更随意了。

    “方哥,你之前为什么要喊逍哥为大神啊?”程家和将手搭在方云峥的肩膀上,不知道的还以为两人是认识很久的铁哥们呢。

    不止如此,他已经跟方云峥称兄道弟,两人甚至已经约好下次一起去哪儿玩了。

    说起白逍的事迹,方云峥顿时来了兴致。

    从两人因何相识,后面又有怎样的发展讲得绘声绘色,言语间全是对白逍的赞扬和敬仰。

    作为当事人,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夸成这样,白逍都觉得脸皮开始发烫。

    但落在这几人的耳里,无不表示惊讶。

    毕竟他们跟白逍的接触不多,最深刻的印象只有他出色的外貌。

    甚至在圈子里还流传白逍是简时御养在身边的花瓶。

    他们虽不会这样去想,但多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