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倒更愿意相信,是这只黑瞎子报复心强,而且格外狡诈,整出点动静来,想把他们引出去咬死。
唐河还可以肯定,这只黑瞎子,是见过人的,甚至是吃过人的。
别管多猛的野牲口,其实都是害怕人的。
在野兽眼里,上百斤的体重,还是啥肉都吃的,放哪都算中大型的猛兽了,而且,这种两足猛兽还都是成群结队地出现,爪牙更是长出数米长,怎么看都不好惹。
野兽天生欺软怕硬,自然不会轻易招惹。
但是,见过人,吃过人的野兽就不一样了,它们看破了这种两脚猛兽的外强中干,他们格外虚弱,可以轻易地便捕到这种猎物,还不用担心因反抗而受伤。
所以从古到今都有一条铁律,吃过人的野兽,一定要除掉。
唐河不肯走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今天被这只邪性的黑瞎子吓破了胆子,以后自己就再也没有胆量进山了。
就算进了山,疑神疑鬼的,反倒容易死在山里头,这一关,自己必须要过。
倒要看看,是这只黑瞎子邪性,还是手持枪械的万物之灵更聪明有毅力。
被黑瞎子折腾这一通,谁都不敢睡了,三人就这么披着狍子皮窝在棚子里头。
唐河顶在前头,两只手轮流揣在怀里保持温暖,总有一只手搭在枪上,随时准备扣动扳击。
后半夜倒是没了动静,一直熬到天亮,火早就灭了,仨人都冻得嘚呵的,直淌大鼻涕。
但是,当天色亮起泛着青色的时候,三人同时长长地出了口气。
唐河掏出一直揣在怀里,焐得温热的馒头,夹上熊油炒出来,一直没冻住的咸菜条子胡乱地吃了一口,然后拎着枪站了起来出了棚子,活动了一下手脚。
“走,猎熊去!”
棚子前方二十米外的地方,有黑瞎子的脚印,还有一滩鲜血,看样子是昨晚上冒懵那一枪,伤着了那只本就受伤的黑瞎子。
这只黑瞎子受了伤,流了血,地上还有脚印,又没有下雪,剩下的就只是寻着踪迹一直追了。
人几乎是所有动物中耐力最好的,马跑的快吧,鹿跑得快吧,一直追下去不让它们吃草,人其实能把它们活生生累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