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属印度与西藏,英属缅甸与云南的贸易联系还要比内地更加紧密,这都是危险的潜在分裂因素,以至于建国之初还留下了不小的疮疤。
商业羁縻这种事就没必要和卓王孙谈了,仅仅从商业出发,自春秋就有管鲍分金,如今还未刊行的《九章算术》中就有涉及合买的“盈不足”问题,合股经营在汉朝算不上什么新鲜事物。刘盈只是强行的确立了西行家东行家分股这样一个工会和董事会的雏形,股东大会还早,现在主要出资人及其代表共同组建下董事会就行了。西行会里当然也有刘盈的人,技术工程师若是能在工会中锻炼出来以后的前途会更宽广的,作为从属倒也没太大问题,工人们总不至于真敢欺压到皇帝头上。
约定股本分为十分,刘盈以技术和部分资金入股占三成,加上卓氏投献的两成半早就是控股权了,工人共分半,剩下四成交由卓氏自去募股,皇帝经商实在太过方便,官面上有皇商身份,当地地头蛇不敢置喙,私下里卓氏从中渔利也就罢了,真敢搞明股实债,明债实股之类的操作那就等着冚家铲吧。
卓氏源源不断的资金流入若要控制盐业生产还相差甚远,但当蒸汽提压连续生产将原本两千斤日产能的盐井提到六千余斤的时候,已经没有人误以为这是卓氏欲借助陛下威势豪夺民利了,在刘盈的指导下,卓氏首先要做的并不是开掘新井,而是将原有涉足井盐业的数家大豪强并股起来,这些家伙们不少采用的是刘盈相当厌恶的奴隶制生产,不过多半各自有爵位傍身,暂时不在刘盈的整治范围。这些人事实上才是汉朝此时所谓的“民”,而刘盈欲要削除的奴隶所有权才是“与民争利”。
问题不大,登记也就是了,技术进步构成的连续炉压缩了原本推风箱的工人,改以蒸汽动力,一排排灶台排开,火焰熊熊烧出大量细腻精白的井盐,原有的训驭牛马的工人也不需要了,可他们既然入了皇帝的眼,那便需要登记在册。刘盈也很真诚,该是你的,就是你的,但是蓄奴不能超过爵位的上限,剩下的,归我拿钱来买。
也有将自家小厮侍女拿出来置换的,刘盈照单全收。这几家就要多防备些了,盐工都是壮劳力,刘盈倒是不是很在乎压榨盐工的那些目光短浅的家伙,宁可不要近侍也要保住的盐工那就不是奴隶,而是徒附了。所谓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