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席结束,于秋菊指着一个带着女孩的女人,“瞧,那就是王巧云,她带着的小女孩就是她跟前夫的女儿!”
周棉顺着她手指看过去,就看到一个长相有些英气的高挑女人温柔地给小女孩擦嘴。
“她条件不错,离婚后不该有很多人找?”
于秋菊摇头,“她一个女人离婚能带走孩子,听说就是拿着菜刀对着男人脖子。说是不让她带走女儿,就先杀了那男人然后自杀!男方家人自然就怂了。”
周棉震惊,如此纤细的身体居然有这么强的爆发力!
“哪个男人敢娶这样的女人?”
周棉扯扯嘴角,所以就介绍给顾建国?
于秋菊似乎看懂了她的意思,赶紧解释,“要不是你跟我说最好是强悍到能跟柳金兰对峙,我怎么可能介绍她。”
周棉挠挠脑袋,她的确是那么说的。
说实话,周棉看王巧云对那小姑娘温柔的模样,并不相信她会是个泼辣不讲理的。
若不是被逼到一定的份上,一个女人怎么可能有胆量拿刀威胁一个男人。
于秋菊又指着另一个方向,“那是罗小华,苦命人一个,跟年老的老子娘一起过日子。做活利索,就是长得太丑,耽误花期,已经25岁了也没人娶。”
周棉望着那个臀型完美好似一颗水蜜桃的女人,感叹此人简直是这个年代的金卡戴珊。
难怪王婶会形容她好生养。
这个年代的女人,可不愁嫁,能留成老姑娘,没随便嫁个老的残的,说明父母不错,没逼她。
罗小华似乎感受到了她的眼神,立马转过身看过来。
周棉眸子不自觉瞪大,罗小华脸上竟有一片伤疤和满脸颊的斑点。
罗小华眉眼立马变得凌厉,狠狠瞪了她一眼。
周棉脑子里立马冒出一句浑话,性子还挺辣。
罗小华瞪他以后,便转过头,不再理她。
周棉最见不得明珠蒙尘,这张小脸,要是没了那道疤还有那些斑,合该是个美人胚子!
于是,她也顾不得今天的目的,直接做到了罗小华身旁。
罗小华没好气,“这位同志找错位子了吧?”
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