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你死定了。”
弗朗西斯寒声说道,再次冲了上来。
动若脱兔,脚步诡异难测,速度忽快忽慢。
然后……
啪!
弗朗西斯再次闻到了泥土的芳香。
这一次,一颗后槽牙光荣下岗了。
弗朗西斯快要疯掉了,他已经用上了毕生所学,近战应该无敌才对啊!
可为什么他再一次被这胖子一巴掌拍翻在地?
这不科学!
弗朗西斯快速寻找着答案,终于,他……找到了。
以前执行任务,那都是装备齐全的。
可现在,他赤手空拳的,自然实力大减。
“孙平安,你敢不敢让我用上装备?”弗朗西斯指着刚才被搜出来,堆了一小堆的东西问道。
“随意!”
弗朗西斯大步走到他的装备前,然后……懵逼了。
我衣服呢?
这么多东西,我往哪儿装啊?
(最近这几天家里有事,效率差了不少,抱歉了,各位读者老爷,公主殿下,请多多见谅!我正在努力找回状态!)
这套爱马斯工装,是弗朗西斯为了港城行特意买的,还做了不小的改动。
比如说,在袖子内侧,隐藏着两个内袋,是专门用来装飞刀的。
腿部的刀套和裤腿缝合在一起,取用极为方便,但没有军刀时,刀套和裤腿融为一体,并不会破坏整体美观。
左边的裤袋里,有一个小卡槽,是专门用来装小药瓶的,能够固定药瓶不会倾倒。
其他装备,也各有专门放置的地方。
甭管能不能用上,都要做足准备,这是一名世界顶级杀手的基本素养。
在出了机场后,这些装备,全都由装扮成计程车司机的副手,交给了弗朗西斯。
弗朗西斯也做好了所有准备。
可是现在,这套工装,被弗朗西斯给撕成碎布了啊!
这特么套身上,知道的这是价值上万刀的爱马斯春季新款,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个乞丐,准备跳草裙舞呢!
那咋办?
总不能把刀子塞裤裆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