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你死定了。”

    弗朗西斯寒声说道,再次冲了上来。

    动若脱兔,脚步诡异难测,速度忽快忽慢。

    然后……

    啪!

    弗朗西斯再次闻到了泥土的芳香。

    这一次,一颗后槽牙光荣下岗了。

    弗朗西斯快要疯掉了,他已经用上了毕生所学,近战应该无敌才对啊!

    可为什么他再一次被这胖子一巴掌拍翻在地?

    这不科学!

    弗朗西斯快速寻找着答案,终于,他……找到了。

    以前执行任务,那都是装备齐全的。

    可现在,他赤手空拳的,自然实力大减。

    “孙平安,你敢不敢让我用上装备?”弗朗西斯指着刚才被搜出来,堆了一小堆的东西问道。

    “随意!”

    弗朗西斯大步走到他的装备前,然后……懵逼了。

    我衣服呢?

    这么多东西,我往哪儿装啊?

    (最近这几天家里有事,效率差了不少,抱歉了,各位读者老爷,公主殿下,请多多见谅!我正在努力找回状态!)

    这套爱马斯工装,是弗朗西斯为了港城行特意买的,还做了不小的改动。

    比如说,在袖子内侧,隐藏着两个内袋,是专门用来装飞刀的。

    腿部的刀套和裤腿缝合在一起,取用极为方便,但没有军刀时,刀套和裤腿融为一体,并不会破坏整体美观。

    左边的裤袋里,有一个小卡槽,是专门用来装小药瓶的,能够固定药瓶不会倾倒。

    其他装备,也各有专门放置的地方。

    甭管能不能用上,都要做足准备,这是一名世界顶级杀手的基本素养。

    在出了机场后,这些装备,全都由装扮成计程车司机的副手,交给了弗朗西斯。

    弗朗西斯也做好了所有准备。

    可是现在,这套工装,被弗朗西斯给撕成碎布了啊!

    这特么套身上,知道的这是价值上万刀的爱马斯春季新款,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个乞丐,准备跳草裙舞呢!

    那咋办?

    总不能把刀子塞裤裆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