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我反对,反对辩方律师进行误导性的辩论,受害人当时处于酒精麻醉状态,在受害人无力反抗的情况下,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乐馨儿又出示了一份证据道:“这是一份当天对受害人血液酒精含量的报告,从这份报告显示,受害人当时不处于醉酒状态。”
公诉人:“我反对,每个人的耐酒精程度不同,有些人可能是千杯不醉,但还有一些人,可能一杯酒就会醉倒!”
“可受害人显然更偏向于那种千杯不醉的群体,我这边有受害人同事和朋友的一些供词,这些供词都可以证明,被害人的酒量好得很,这点酒,根本就不足以让她造成麻醉的程度。
另外,我这边还有酒店房间隔壁客人的供词,根据他们的供述,当天案发的时候,案发房间内,没有听到隔壁房间的动静。
我亲自到两个酒店房间测试过,酒店墙壁的隔音效果很一般,如果受害人发出了呼叫,隔壁可以很清晰的听到。
如果公诉人对这一点有异议的话,我建议大家可以一起去这两个房间里听一下,这样大家心里也就有一个基本的概念了。”
法官:“公诉人对这一点有异议吗?没有异议的话,就不必浪费时间了,大家的时间很宝贵!”
公诉人:“我方对这一点没有异议!”
乐馨儿得意的看了李晓峰一眼,信心满满的继续说:“综合以上证据,我方对于受害人的供述还有一点疑问。
那就是,既然我方当事人的器官上没有受害人的体验,那我方当事人体内的dna物质是怎么进去的呢?
后来我又得到了一份新证据,就是从案发房间的垃圾桶,找到了一个一次性的透明塑料杯,里面却有我当事人的dna物质。
因此,我方有利于认为,我方当事人的供述才是事实的真相,这起案件,我方当事人才是受害者,也请受害人解释一下,这些事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李晓峰听完,再次冲乐馨儿竖起了大拇指。
这娘们果然不是一般人,这么多有利于他的新证据,她是通过什么途径弄到手的?
这时候,公诉人似乎也有些措手不及,开始小声的跟沈佳琪窃窃私语,似乎是在询问这些新证据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