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豹子的嗅觉了得,你也给斑点带上,一起去闻闻看。”
说着,不一会,姜烨牵着豹子来到了刘臣家里。
这还是第一次进家里,他家陈设很干净,不像是在村子里,更像是镇子里的。
来到一张桌子面前,刘臣指着那块血印子。
“这是熊胆浸透袋子留下的印记,还有熊胆苦味,我给斑点闻过了,他没找出来。”
姜烨点点头,给豹子抱起来,放在那边,豹子用鼻子闻了又闻,嘴里呜呜两声。
从姜烨的怀里跳下来,鼻子几乎贴着地面,开始边闻边走。
二人对视一眼,跟着豹子。
豹子一路闻,从刘臣家里来到了屋外,那路程似乎很稳,豹子几乎没变过路径,那人的最终目的地也似乎是很明确,没绕路。
同时跟着那味道,路上也有几个脚印子,看过去是成年男性的大小,穿的是老式的布鞋,这种布鞋几乎家家都有,无法通过这玩意来判断。
继续走着,闻着闻着,来到了一处家里。
那是村子里的一个跟着娘生活的老光棍,陈山根,都称他是陈大舌头,因为陈山根有一个比别人大的舌头,说话有些不清晰,个子也不高,身子倒是健康。
“难道是陈大舌头偷的?”姜烨摸着下巴,豹子在这就停下来了,朝着屋里汪汪叫了两声。
这家人在村子里存在感不算多,刘臣不认识也是应该的。
“大舌头?”
刘臣疑惑,姜烨解释一番:“没必要吧,绕这么一大圈,就为了个熊胆?”
“哎哟呵还就为了个熊胆,你不知道熊胆多值钱么。”
“这我倒是知道,不过他不会打猎么。”
“嗯……不会。”
根据姜烨回忆,陈大舌头是务农了一辈子,在村子里没什么材料,所以一辈子没娶到媳妇,比姜烨大个五六岁,这年头二十五六就已经算是老光棍了,没娶到媳妇就被人看不起来着。
不过一直都算是本分来着的,不应该如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