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是件十分文艺而理想化的事情,爱确实不低俗,但规矩是人立的。”盛扬话锋一转,低头看向苒,“但,我们为什么一大早,要来讨论你的朋友——”
向苒星星眼:“因为我那个编剧朋友还在写小说,她最近真的很可怜呢,盛总你能不能给她的小说刷个什么666或者999的礼物啊?”
盛扬和她开玩笑:“那你让她别写小说了,去宋楠的新收购的那个软件公司上996的班去吧,肯定比写小说挣得多。”
“好吧,你这个冷血无情的资本家。”向苒举起拳头就朝他身上抡。
抡到一半,向苒停住了:“哎呀,我现在这样,在作品里面会不会算暴力场面啊?”
盛扬摇头:“你真是魔怔了你被你朋友附身了吧。”
向苒瘫坐下来,晃动着脚丫子:“切,你这种人怎么会知道打工人的辛苦和那种无力感”
盛扬奇怪地问:“我不知道,难道你知道?你毕业后一天都没上过班,我回翼行前可一直都是在外企打工的。”
“哼,可我就知道啊。”向苒嘴巴嘟起来,可以挂个油瓶了。
可她突然也意识到,唉呀妈呀,完了——她什么时候竟然撒娇都可以这么炉火纯青了。
盛扬不以为然地搂过妻子的腿,目光停留在那脚丫子上。
向苒笑着问:“盛扬,你瞧——我的脚也不丑,对不对?”
以前在老家,山上紫外线强,向苒的皮肤一向偏黑,
但是她的脚丫子因为有袜子和鞋子的保护,一直是白的。
小时候她一个人在溪水里濯足,都会自我欣赏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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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扬仔细端详。
她的手和脚其实都生的很好看,
白而修长,骨肉匀称。
忍不住让人想啃,想捏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怎么没留意这些呢。
哦,想起来了,那时候她好像有美甲,所以反而没有细看。
其实没有装饰,反而更自然,更好看呢。
盛扬心中微动:
在古代,女人的脚只能供丈夫一人在床帏间把玩。通常情况下除了父亲,兄弟,都不可能有别的男人看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