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那个时空就在神所创造的集体意识里面,那就是基督徒一直追寻的天堂,也是佛教追寻的涅盘。
在宗教里信仰里,可以弱化他们的“我执”,让他们不再被“自我”所伤害。
“我”,就是一封信,要发往一个终点。
可是那个地方会让你和集体意识背道而驰,你最终还是要削平自己的棱角和大家融为一体。
可能这也就是人生的意义。
这么多的灵魂,能够被一本《圣经》所吸引到一起,为了一个自我更好待在那边唱歌、赞美, 本质上除了上天堂之外,他们还渴望得到健康、财富以及权力。
甘夜看着每一个人,他们到了人生的暮年,得不到有效的心理支持,便去寻找神的帮助。
《赞美诗》有一首歌,唱的是永恒,感觉灵魂不再被死亡所束缚,更像是因为死亡而得到了巨大的释放,这一点感觉就像是那首歌就在那边,你不唱你不知道,只有你跟着大家一起唱的时候你才能领悟到这首歌的真谛。
灵魂在那边一直扩散,顺着原野到了河边,顺势在一瞬间扩展到最南端以及最北端。
甘夜想起来玉箫结婚的那一年,她坐着大巴车去到那个村庄里面。
找了很久看到了酒楼,玉箫和她的丈夫在门口迎接甘夜,甘夜那天请了半天的假。
玉箫一身红色大衣站在酒楼外面,格外动人。她长发垂腰,甘夜的头发稀稀拉拉的,两个人可能会成为好朋友也是因为如此。甘夜的美没有侵犯性,而玉箫的美侵略性,两者便达成了完美的统一。
当年第一次看吴学研,甘夜不明白为何有人会将自己的皮囊修正成这个样子,后来,才明白那是灵魂来到这个世界为了破除“我相”的束缚,吴学研一直致力雕琢自己的灵魂,从内里望去,那里面是一张铺天盖地的精致灵魂,甚至蔓延到了无穷无尽。
那天在酒楼中吃饭,玉箫和她的丈夫坐在对面,春丽一脸不高兴,那张粉白的脸因为愠怒而扭曲,不得不说春丽有一张好皮囊。后来,在珠宝店里面上班的时候,遇见的小芳她也有一副好皮囊,可是,她的声音实在难听,并且,她为人很差劲,抢单、背后捅刀子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那天甘夜吃了鲍鱼、猪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