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尸狂,你自己想想他是用什么泡得螺蛳粉儿。”
绿毛闻言立刻吐了起来。
这几个人的记忆竟然是不同的,他们两个人一个说螺蛳粉臭,一个说香,这记忆的差错难道跟喜不喜欢吃螺蛳粉有关吗?
“你们三个平常都吃这螺蛳粉吗?”
粉毛道:“那玩意儿我不吃,不知道吃他的人是怎么下口的,怕不是狗变的。”
黑发道:“我偶尔吃点,就还能接受吧。”
绿毛吐完一大口:“我也不常吃,但这里这家确实太好吃了。”
“谢谢几位小兄弟啊,晚上走夜路慢点。”
孟强告别几人,坐在驾驶室里思考:这三个人倒是刚好算对照试验,首先可以的出记得是巷子的跟记得是屋子的与喜不喜欢吃螺蛳粉没有关系,而那黑发听了碎尸的事情一点反胃的迹象都没有,正常人是绝对不可能如此的,所以他肯定是没有吃过这儿的螺蛳粉。
那么问题的关键是吃螺蛳粉吗?但是我也吃了,为什么我记得这儿也是房子呢?不行还是不够严谨,得去局里查东西。
孟强继续向县局开去,路过一个烧烤摊总觉有些奇怪,坐路边的人都拿着一个特别大的钳子夹肉,现在烧烤的流行是这样吗?这钳子不是当年用来夹蜂窝煤的夹子吗,这玩意儿竟然都上餐桌了。
孟强出了会宁路,县城立刻变得冷清了起来,路上一个人都没有,仿佛所有的夜生活都集中在了会宁路。
“真是怪了,会宁路以前夜市也不发达啊,出了命案反而成了网红打卡地,彻底带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