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潇赶忙再次站直身子接听电话,此刻他已经从交警支队巡逻大队,回到了市公安局。
这次方姊萍的电话很简短,只是说了几句,“聂涛同志的情况我了解了,也仔细的考虑一下,作为主管全省干部队伍的省委组织部长,
我向您提一个建议,像聂涛这么优秀的年轻干警,应该给他一个干事创业的平台,一个表现自我的机会。
不能像以前那样埋没在一些不起眼的角落里落灰了。
这是对干部人事工作的不负责任,是对党和人民的不负责任!”
孙潇听得冷汗直冒,虽然只是短短的几句,但是显然包含着方姊萍这个省委组织部长对聂涛任用问题的不满,
亦或是说对整个贺州市公安系统干部培养体系的不满。
当然,这种事情可大可小,就看方姊萍这尊大神怎么理解了。
孙潇也不傻,她知道方姊萍这个时候打这通电话,并不是真的要怪罪他,而只是传递她自己的信号。
按照干部任用规则,方姊萍虽然贵委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长,副省级的高官,理论上全省数十万公务员人事问题她方姊萍都可以管。
但是也是有规矩、有限度的,真正需要她关注的按照有关规定,就是那些处级以上的领导,这些领导干部的提拔任用,需要她的组织部去考察、发现、提供建议,然后也不是她一个人能决定的,如果是正科提拔副处、副处提拔正处,需要各地市组织部上报市委常委会决定,需要上报省委常委会通过。
而如果是正处提拔副厅、副厅提拔到正厅,则需要她的省委组织部上报省委常委会决定。
而如果是正厅提拔副省级的话,或者更高层次的提拔,就不归她方姊萍管了,而是需要中组部来亲自考察、定夺人选,然后上报最高会议通过。
当然,普通科员提拔副科、副科提拔正科这种人事变动,虽然理论上她方姊萍也可以管,但是现实当中是极为罕见去插手的,
甚至是除了正处提拔副厅、正厅提拔副厅这种人事变动之外,其他的正处以下的提拔变动,都是各地方自主权范围。
这个虽然在干部任用条例上没有明确,但这就是大家多年来墨守成规的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