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证明迟家庄河东村从祖上起,就有见难而助的传统。据调查,早在清代,该村就以武术功夫闻名于世,除霸清恶,历史悠久,事迹动人;同时,兴教助学,成果累累。据谱载,该村迟氏清代出过贡生、监生、武生、廪生多人。这也从一个侧面体现了优秀传统文化结出的丰硕成果。
“节孝碑”因带有封建统治色彩,社会曾一度持批判态度。但时至今日,随着优秀传统文化的回归,对“节孝碑”已变得理性而宽容。该村这通敕旌节孝碑始立于光绪十二年,距今已有130余年的历史,其文物价值不言而喻。其标榜的赡养老人的社会公德,也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史料记载,所有设立的节孝碑必须由礼部统一设置,以皇帝名义表彰,碑头一般都刻有“圣旨”二字,是封建历史的一种真实见证。在古代立节孝碑,就是专门表彰那些忠孝事迹感人的优秀女性,必须经过皇上批准,是一种很高的褒奖。万历《大明会典》卷七十九《旌表》记载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1368)所下一道诏令:“凡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志行卓异者,有司正官举名,监察御史、按察司体覆,转达上司,旌表门闾。又令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
宋代以至明清,特别重视节孝,家族中出了节妇孝子,是全家族的光荣,很多家谱在首卷都立节孝一章。朝廷官府为旌表节孝妇女,为其设立祠堂、立碑、建立牌坊等,称为节孝祠、节孝碑、节孝坊等。节孝碑和节孝牌坊都是为表彰节孝妇女而建的,但牌坊一般是跨路而建,可以行人,而节孝碑是建在路的旁边,方便行人和瞻仰。至清代在各省、府、州、县均建节孝祠一所,祠外建大坊﹐凡节孝妇女由官府奏准旌表的都入祀其上﹐春秋致祭。
“节孝碑”(还有“节孝坊”)是以朝廷名义为褒扬守节妇女而立的。旧时代称年青时死了丈夫(包括未婚夫)终老不再改嫁的妇女为“节妇”。理学大师程颐的名言“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被奉为最高妇德,明太祖朱元璋制定了褒扬节妇的条规,“令巡方(各省巡按御史)督学(各省现学道)岁上其事,大者赐祠祀,次亦树坊表”(见《明史列女传》)。
朝廷大力倡导,文士推波助澜,大写其颂扬节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