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腰部的肉。
柔嫩的腰部暴露在大孤子面前。
浑身浴血的大孤子速度慢了许多,但撅起溜尖獠牙依旧极有杀伤力,对着他露出的腰腹就要拱。
李居安血压“噌”涌上头,脑瓜子嗡嗡的,这牲口成了精!
他右手下意识颤抖,压制恐惧感,暴戾气灌顶,双目血厉。绝对不能叫这牲口冲撞他腰腹。尖锐的獠牙就和弯刀似的,别说撅牙掀撞,单说这一下冲撞,就能叫他大肠小肠都掉出来。
猎枪已经被掀飞,必须用更趁手的武器,草!
他感受到死亡的威胁,大孤子接近300斤的体型,野兽濒死的横冲报复,让他肾上腺素狂飙,危机感涌出。他眼睛眯起,棕色瞳孔闪出凶光,仿佛沉睡猛虎突然惊醒。
他抵死拼尽全力,额头青筋暴起,抽出腰间的侵刀,手臂肌肉青筋一根根绽开,背阔肌拉伸,巨大的贯穿力,对准大孤子低头冲撞的耳下部位狠狠扎下。
侵刀狠狠扎进大孤子耳朵下方。
鲜血浸染白色侵刀,直插入大孤子耳下脑部。
大孤子撅牙的惯性让它啃在雪地里,三个跟头翻滚后,四蹄朝天仰壳了。
雪落声消散,松海只剩下寂静。
李居安看着僵死的大孤子,感受到胸口心脏还在狂跳。他过去常幻想能有机会杀死野猪,今儿个头一回办到。他血液都在沸腾,强烈的爽感,让他热血上头,内心大呼过瘾!
“得嘞!真特么爽!”
他一脚踹向大孤子僵硬的仰壳身体。
两枪打出去,一枪打中肋八子,一枪打中心脏。要不是最后侵刀的这么一捅,他和大孤子能双双交代在这林子里。
心有余悸的危机感,和单杀大孤子的刺激快感,让他胸口剧烈起伏。生死一线,和凶悍猎物斗智斗勇,与天斗,与地斗,与野兽斗其乐无穷!做猎户,非常爽。
他一把将侵刀拔出来,对着大孤子脖子捅下刀,开始放血。
在开膛后,他将野猪的内脏掏出来,在雪地里狠狠搓揉,然后用血把猪膛里塞一遍,搓了搓,才把内脏塞回去。
野猪肠子的臭味,把他能熏晕。
但他一想到内脏也是肉,屯里家家户户缺油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