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她就已经跟着爸妈在田里收割稻谷。
她深刻地记着,那一年的夏季多雨,稻田里的水没流干,第一次下田的她被两条拇指粗的蚂蟥咬破细嫩的皮肤,钻进了小腿肚。
那种异物在血肉里蠕动的恐怖感,直到现在都还刻在她的脑海深处,无法忘却。
除了这些,还有打猪草,掰玉米,割麦子,挑大粪什么农活她都干过。
男人干的她干,男人不干的她也干。
兴许是小时候劳动过度,营养又跟不上,导致她的个子,脸蛋,甚至是肤质,在十三岁那年后,就再也没有改变过。
时间就这么在她身上停止了流动。
到如今明明都过了十八岁,还是跟个小孩子一样,还被一群人“萝莉萝莉”地追着叫。
这还不算什么。
十五岁那年妈妈生了弟弟,那才是噩梦的开始。
打那时候起,爸妈看她就越来越不顺眼,嫌她不能赚钱,上学还要花钱,嫌她是累赘,嫌她豆丁身材没人要嫁不出去。
后来,她爸妈四处走动托关系总算找到了机会,把她以2000块大炎币的价格,卖给了隔壁村村长的儿子。
那是一个一级智障,别说生活自理了,就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清楚。
而她,就是要嫁给这样的人,要为这样的人端屎端尿,失去自由一辈子。
换来的,仅仅是2000块钱,甚至都落不到她的兜里。
那个女人,那个应该是她亲妈的女人曾说过的话,到现在安可儿都历历在目。
“小可,你是女孩子,读书没用,妈昨天去了趟学校已经帮你把退学申请书签了。”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以后你就是王二蛋的媳妇儿了,和我们家再也没有什么关系。有事没事都别来找,过好你自己的日子。”
她听得心寒,但她更不甘心如此潦草地就将自己的一辈子交付。
她向往外面的世界,那个她仅在书本上看过的,有藏着很多书的图书馆,有蓝蓝的大海,有她从来没吃过的冰淇淋的世界。
所以她逃了,在一个漆黑的雨夜。她沿着崎岖的山路,一路逃到了学校。
途中她不知道摔倒了多少次,膝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