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律师:我一句话,立法委修改法条 > 第26章 宣布判决!无期徒刑!(1/4)
    网络直播间中。

    不少网友却早已经泪流满面。

    “刘明还给自己留了这么个遗言吗?丸辣,泪目了!”

    “同为外卖员,我表示刘明的工作时间很真实!”

    “我说怎么工资那么高,原来都是用时间和身体日晒雨淋换来的!”

    “原来刘明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还知道沉没成本,但他还是没能战胜自己人性的弱点!”

    “这世上没有圣人,人性的弱点哪是那么容易战胜的。只是……唉,可惜了!”

    “湿了,湿了,我的眼眶湿了!不争气的眼泪这次从眼睛里面流出来了,怎么办?很急,在线等……”

    “刘明临走之前还在想着兄弟们,这是真的很难绷好吗!”

    “握草!这么快就开始刀人了吗?林律师,小心我给你寄刀片啊!”

    “怎么办,好好哭,因为我也是舔狗!55555……”

    “唉!现在舔狗太多了,给那些女的惯的都快上天了!”

    “没办法,现在社会风气就这样,在两性关系中,男性的地位日益低下,不舔不行啊!”

    “为了不至于成为单身狗,当好一个合格的舔狗,似乎已经成了普通男人求偶过程中的无奈之举。”

    “555……别说了,说多了都是泪!我再哭一会。555……”

    “最好把那些捞女全都抓进去判了!55555……”

    “…………”

    掌声停息,审判长对着检方说道。

    “下面请检方就本案发表审判意见。”

    检方席上。

    许浩和吴艳对视一眼,互相点了点头。

    许浩拿着材料站起身来说道。

    “检方对本案的判决意见如下:”

    “被告人甄善美,多次假借恋爱之名,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且间接造成受害者刘明自杀身亡。”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情节极其恶劣。”

    “已构成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的的结果加重犯。”

    “我方建议贵法院,依据《夏国刑法》和《夏国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甄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