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律师:我一句话,立法委修改法条 > 第67章 富二代仗势欺人,遭无情反杀!(1/4)
    “这是前段时间我的朋友跟我分享的一个案件,一个一年前的案件。”

    张三开始讲述案情。

    “我的这位朋友是江东省江左市的一名律师,这个案子也同样是发生在江左市。”

    “江左市有两兄弟开了一个修车行,一年多以前的一天,弟弟得罪了一个当地有名的富二代朱某。”

    “之后这个富二代朱某就经常带朋友来车行找兄弟俩的麻烦,甚至还发生了肢体冲突,闹到了派出所。”

    “后来有一天,这个富二代朱某跟他的三个富二代朋友又来找兄弟俩的麻烦。”

    “当时哥哥不在,只有弟弟一个人在车行,朱某一行四人就把弟弟痛打了一顿。”

    “哥哥赶回来的时候,弟弟已经被打得不省人事,哥哥送弟弟去了医院,并且报了警。”

    “不过警察在调查案发现场的时候,现场已经被清理干净,案发时修车行里的监控也被人删除了。”

    “弟弟醒来后指控了那个朱某和他的朋友,但是由于没有证据,未能指控成功。”

    “哥哥私下约出了打伤他弟弟的朱某和他的朋友,想要为他的弟弟讨个说法。”

    “当天晚上,哥哥带了一把折叠刀,来到了双方约定的地点,东湖公园的柳树林中。”

    “当时,双方协商未果,朱某四人还当场对哥哥实施了殴打。”

    “哥哥出于自卫,掏出折叠刀,划伤了其中一人的手臂,还刺中了朱某的腹部。”

    “朱某负伤后,四人准备离开,但哥哥追上去连刺十八刀,朱某当场死亡。”

    “与朱某同行的其他三人,在惊慌之下落荒而逃。”

    “一审法院认为哥哥携刀赴约,具有主观上的故意,被定了故意杀人罪,判了他二十年有期徒刑。”

    “二审的时候,我的那位朋友接手了这个案件。”

    “经过他的努力,二审法院最终撤销了故意杀人的判定,改判为防卫过当,刑期改为五年。”

    “虽然已经改判,但弟弟还是对此很不服气,认为是朱某等人欺负人在先,哥哥只是为了自卫才出手伤人。”

    “这一年来,弟弟也没放弃,他一直还在想办法给哥哥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