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律师:我一句话,立法委修改法条 > 第88章 最终证物!一把手枪!(1/4)
    林昊刚才说的跟结案陈词似的。

    没人想到他居然还有证据。

    尤其是吴罡和暴翁二人。

    在听到林昊说还有证据要出示的时候,心都提到嗓子眼了。

    他们心里不断念叨着。

    千万不要是我想的那个证据啊!

    怕什么来什么!

    只见林昊一个眼神过去,关晓凝就快速地切出了一张图片。

    图片显示是一个交通摄像头的角度。

    图片的中央,在一个路边停着一辆豪车。

    放大之后,可以看见车上的人正是吴烨。

    图片上的吴烨,正坐在驾驶室中,随意地把玩着一把手枪。

    而图片上的时间显示的,正是去年的四月十九号,下午17:34。

    在看到这张图片的时候。

    吴罡和暴翁两人的眼珠都快突出来了。

    不只是他们。

    现场和网络上的观众全都瞪大了双眼。

    不可置信地紧盯着屏幕。

    庭审现场早已经哗然一片。

    枪支在夏国可是绝对的违禁物品。

    不要说私藏了,就连知情不报,都有可能会被治罪。

    吴烨的手中拿着枪。

    那就意味着,吴烨除了跟朱英泽一起殴打江暮以外,又要多一个新的罪名了。

    法庭的边缘。

    吴烨本人大惊失色。

    他万万没有想到。

    林昊那天并不是在吓唬他,而是真的已经查到了这件事。

    如今后知后觉,吴烨的头上冷汗直冒。

    辩护人席上。

    林昊解释道。

    “大家请看,这张图片是从成华路的交通摄像头中提取到的。”

    “图片的拍摄时间显示,当时是在去年四月十九号的下午五点半左右,也就是案发的三个小时之前。”

    “此时,吴烨的手中拿着一把手枪,且不论这把手枪是真是假,但一路上的监控视频证明了,直到案发当时,这把手枪都依然还在他的车上。”

    侯波对这个结论大为震惊。

    他顾不得司法秩序,猛然站起身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