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律师:我一句话,立法委修改法条 > 第116章 古怪的福利院!必须公益诉讼!(1/4)
    魔都井田区。

    井田区爱心福利院门口。

    林昊和杨主任从出租车上下来。

    林昊随口说道。

    “杨主任,其实您没必要跟我一起过来的。”

    杨主任笑了笑,说道。

    “嘿嘿,你小子现在可是个千万粉丝级别的大网红!”

    “我这也是想沾沾千万大网红的喜气,看看我什么时候也能像你这么火一把!”

    “而且,我也想见识见识,这个福利院到底有什么古怪!”

    “不过,我们是不是应该先跟他们打声招呼,这样贸然前来搞突然袭击,会不会不太好?”

    林昊讪笑道。

    “要的就是突然袭击!”

    林昊说完,二人会心一笑,然后一起朝大门走去。

    刚到门口,二人就被保安拦下。

    经过了一番盘问,保安又给院领导打电话请示。

    经院领导同意之后,保安才放他们进去。

    二人刚走到楼下,就有一个西装笔挺的中年男人热情地迎了上来。

    来人自称是福利院的办公室主任,叫邵远。

    邵远带着林昊和杨主任找到了打电话求助的老人苗露萍。

    他们见到苗露萍的时候,一位看起来胖胖的女护工正在给她喂稀饭。

    林昊走到苗露萍的面前,问道。

    “老人家,您之前是不是打电话向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过?”

    过了半晌,老人没什么反应,还是依旧在嚼着稀饭。

    林昊以为老人没听见,便大声再说了一遍。

    毕竟老人多半都有耳背的毛病。

    可是林昊已经几乎都要凑到苗露萍耳边了,苗露萍依然仿佛没有听到一样。

    站在一旁给她喂稀饭的女护工解释道。

    “她只是有点帕金森,不是听不见!”

    “不过医生说她的精神有点问题,她可能就是不想理你吧!”

    这位女护工的语气倒是挺客气的。

    可是她说出来这话,林昊怎么听怎么觉得不自在。

    林昊看了一眼女护工胸口的工作牌。

    原来她叫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