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律师:我一句话,立法委修改法条 > 第122章 独臂男孩何光!福利院就没个正常人?(3/4)
卫礼也小声批评道。

    “邵主任,你以为这里是在福利院吗?”

    “当着法官的面,这么毛毛躁躁的,像个什么样子?”

    “赶紧给我老实坐着!”

    “该说话的时候,申律师自然会说,用得着你在这画蛇添足?”

    收到了审判长的警告和院长的批评。

    邵远自此老实了。

    低下头唯唯诺诺地坐在椅子上。

    再也不敢多半句嘴。

    原告席上。

    林昊继续说道。

    “还有,早在去年的5月16号,苗露萍女士就曾打电话报过警,有警方的出警记录为证。”

    “虽然警方当时并没有查出什么问题来,但这至少证明了苗露萍曾多次对外求助。”

    “所以我方认为,虽然苗露萍暂时无法提供出有力的证词,但仍然不能排除其遭受虐待的可能性。”

    “因此,苗露萍女士依旧是本案的关键证人之一,这一点不容质疑。”

    “不过,审判长刚才所说的,保障法庭的工作效率,避免时间浪费的问题,我方也是认同的。”

    “所以我方的意见是,保留1号证人苗露萍继续在庭。”

    “先传唤2号证人何光出庭作证。”

    审判长公孙辉略作思考,然后说道。

    “同意原告律师的意见。”

    “传原告方2号证人何光出庭作证!”

    一分钟后。

    法警带着一个独臂小男孩出现在法庭之中。

    惹得现场观众一阵惊呼。

    网络直播间的网友们也不禁讨论了起来。

    “我的天!这不得打个码?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啊!”

    “不知道,可能是经过本人或者监护人同意的吧?不过这也太吓人了!”

    “怎么今天的证人都是这种的?又是精神病人,又是残疾小孩的,就没个正常的?”

    “正常人谁去福利院啊!你不知道吗?福利院收养的都是一些举目无亲的孤寡老人,和身患残疾的孤儿!”

    “是这样吗?那岂不是连个偶尔会去探望他们的家属都没有?”

    “啊?这要是被欺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