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审判席上。
审判长顾易神色肃穆,语气庄严。
“经本院审理查明:”
“罗氏建筑集团及其旗下各个公司,长期以来通过各种非法手段承接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官方人员行贿;串通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采用收买、盗窃、胁迫等手段获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信息等。”
“同时,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罗氏建筑集团还经常使用暴力手段来解决问题,处理纠纷。”
“曾因此造成多人身负严重伤残,无法再进行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本院认为:”
“罗氏建筑集团及其旗下的各个公司的行为。”
“极大地侵害了夏国的国家利益,和其他相关公民的切身利益。”
“其企业负责人和工程项目责任人,均不同程度地触犯了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串通投标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
“非法入侵住宅罪;报复陷害罪;虚假诉讼罪;故意伤害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以及立法委近日颁布的《夏国刑法修正案临时草案2》中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根据《夏国刑法》、《夏国刑事诉讼法》,以及夏国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合议庭合议,本案判决如下:”
“一:罗氏建筑集团董事长罗城,犯上述所有十一项罪名,且作为本案主犯,情节显著恶劣。”
“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二:寰宇建工董事长罗宇,犯上述所有十一项罪名,且作为主要实施者之一,情节显著恶劣。”
“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三:罗氏集团…………”
“…………”
“…………”
“…………”
“三十六:与本案相关的其他公司、企业、建设方、监理方、官方工作人员等涉案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