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拖出去了。
剩下的小喽啰们怂得拿枪的手都在抖,既不敢开枪又不敢放下,只得瞅向自己老大。
林凤是个常年一直游走在灰色地带的人,什么场面没见过?
猜想厉渊可能是拍卖上输给金老板,又不服气,来抢女人的客人。
所以仍旧一副冷静从容的样子,媚笑着对厉渊说:“这位爷,在我这层来者皆是客,你要是喜欢这位姑娘,就送给你享受,何必搞得血淋淋的呢?”
厉渊冷笑,“送给我?没听见刚才我叫她弟妹吗?”
“她本来就是我的。”
这句话任谁听了,都能读懂里面的暧昧层意,简直就是赤裸裸地昭告天下她和厉渊存在不伦关系。
唐琬本没有血色的脸,尴尬得飞上红晕,让她脸色好看很多。
高列用刚才切断金老板舌头的匕首,帮唐琬解绑,然后脱下外套把她身上薄如蝉翼的内衣罩住。
唐琬记得上次在艺术馆也是高列给她衣服遮挡,这次她没忘当面感谢,水灵的眼睛睁得大大地看着他,唇瓣微颤,“谢谢。”
厉渊不动声色地觑了他们一眼。
高列面无表情地退到一边,“厉爷,唐小姐的手一直在流血。”
他今天和平时温文尔雅的样子有所不同,没戴眼镜,也不见标志性谦和的微笑。
气质不像秘书,更像杀手。
“你先带她出去。”
高列听从指令,把唐琬打横了抱起来,手上没有多余动作,朝门外走去。
唐琬身高也有个1米68的样子,腿还特长,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虚弱的原因,她在高列怀中显得小小的一团。
高列感觉自己像抱了只软骨猫,一点分量都没有。
确实是太柔弱了。
厉爷最不喜欢弱者,尤其是柔弱的女人。
他向来只会嫌弃她们麻烦。
可是……
他低头看了眼把头枕在他胸口的唐琬,密长长的睫毛上挂着闪动的泪珠,闭着眼,唇珠微翘,我见犹怜。
一次又一次证明,她在厉爷心目中,是个例外。